在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矛盾增多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应该怎样创新工作,才能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更好地服务群众?龙岩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在这些方面细心琢磨,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探索与实践,改变了过去服务工作“就案办案,有事就理”、停留在做好日常检察工作层面的做法,在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亮点频现。
“知心姐姐” ———未成年人的法制辅导员
在龙岩,“知心姐姐”已被越来越多的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家长所熟知。“知心姐姐”联络站,是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创设的一种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机制,通过开设“‘知心姐姐’QQ在线”栏目,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在线咨询,并在知名网站“龙岩KK社区论坛”设立专门分版块,拍摄上传由该院青年干警讲授的以“弟子规”为主题的视频课件供浏览观看。
联络站成立以来,“知心姐姐”先后深入辖区中小学教育基地,对30000余名中小学生进行系列法制宣讲活动;同时,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爱心救助五个一(一次谈心、一份寄语、一次回访、一份建议、一次帮助)活动”。2012年3月,“知心姐姐”对一起因交通肇事案致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进行了特别帮助,通过派员到其家中了解生活学习情况,以电话、QQ等形式与其保持长期联系,及时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并帮助解决困难。这是新罗“知心姐姐”关爱帮扶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
“知心姐姐”带动了一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及法律工作者对城乡未成年人的关爱,这也成为龙岩市志愿服务的一个鲜明符号。2012年4月,“知心姐姐联络站”被福建省文明委授予“福建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
巡回检察 ———百姓的流动法律服务点
2011年6月,永定县检察院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该县新城区设置了高坎新城检察室,通过开展巡回检察,探索检力下沉、贴近服务群众的一系列方法和举措,充分发挥联络、调解、宣传等职能作用,使当地群众对检察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检察室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通过与辖区内重点企业项目开展“点对点、点对片”的服务、召开“巡回检察服务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企业对检察服务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化解因项目建设引发的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矛盾纠纷。同时,在辖区内设立“举报信箱”、发放便民联系卡,利用“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开展巡回宣传。检察室成立以来,共到辖区内43个乡村、单位及学校开展讲座(座谈会)5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阳光检察”便民联系卡300余张,开展下访、巡访中接受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32件次。
结合农村基层的特点,家庭矛盾纠纷、邻里纠纷和当事人一时情绪激动引起的矛盾是乡镇多发的矛盾纠纷类型,检察室积极开展“检调对接”,避免因受理后分流不适、处理不当引起新的上访和治安隐患。2011年以来,通过释法说理、检调对接,检察室成功息诉47件、救助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5人。
预防为先 打防并重 ———重点工程建设的护航者
近年来,上杭县经济发展增速,重大工程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投资加大,而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是腐败问题。为确保政府投资安全,确保惠民项目落到实处,上杭县检察院通过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征地拆迁补偿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并坚持打击与预防并举,深入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同时,对破坏经济秩序,危害投资安全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近3年来,该院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件25人,涉案353万元。
在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刑事犯罪案件中,该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该院在审查起诉一起高速公路施工队员与当地村民因通路问题引发的冲突事件中,由院领导带队成立工作组,多次到案发地做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并建议法院对2名被告人适用缓刑,使矛盾双方对处理结果都满意,避免了积怨恶性循环,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为保障本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查处恶意欠薪 ———农民工权益的保障者
检察官为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2012年1月,武平县检察院对被告人任某拒不支付曾某等54名工人158138元工资一案成功公诉后,得到法院判决认定。这起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成功判决,在武平县企业界一度引起了震动,这也是该县检察院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个缩影。继该案之后,该院于2012年5月又成功起诉了1件3人恶意欠薪近10万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不诚信企业经营者。
该院没有就案办案,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延伸工作触角、下沉检力,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法律宣传和援助力度,维护农民工权益,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该院结合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和控申举报宣传等活动,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聚集的地方设立宣传点,结合办结恶意欠薪案例,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并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的协作联系。该院在接访宣传活动中了解到一企业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及时与县劳动保障局联系落实,敦促该局依法查处,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11余万元,避免了因恶意欠薪引发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双预防”活动 ———生态检察的创新实践者
“长汀县检察院多年来积极开展林业补植复绿、双向预防等生态检察的探索实践,推进了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县建设。长汀的水土流失治理有今天的成绩,这与县检察院开展生态检察的创新实践是分不开的!”这是长汀县委书记在2012年初听取了该县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建设的专题汇报后作出的批示。
长汀县检察院历来重视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的关系。早在2003年,基于打击涉林犯罪、治理水土流失的需要,该院就与该县林业局联合开展以“预防涉林刑事犯罪、预防涉林职务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双预防”活动,每年共同落实“五个一”预防措施。2005年3月,该院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中开展补植复绿的实践探索,先后被省检察院、最高检推广。2012年,该院在龙岩市率先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主动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助推生态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实践探索,创造了检察机关服务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的“长汀经验”。
源头治理 机制创新 ———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让农民群众满意。面对近年来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状况,连城县检察院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涉农惠民政策性资金管理环节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找准突破口,深挖窝串案。2012年,该院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贪污征地补偿款、国家粮食直补、农村户用沼气池等补助资金10人,形成惩治涉农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涉农贪污贿赂犯罪多发态势。
同时,该院结合办案加强预防,设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定期开展下访巡防试点工作,与县纪委联合编写《连城县农村基层廉政教育宣传读本》,强化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主要矛盾,把资金投入规模大、政策透明度不高、容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作为预防重点,针对涉农惠民政策性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等开展专项预防调查5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推动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
“双保险” “四步法” ———“零涉检信访”的“法门”
漳平市检察院一年审查逮捕和起诉总数在550余人左右,为何没有一人不服检察院的决定?该院检察长给出的答案是:该院对执法办案实行风险评估预警,将苗头性或倾向性信访问题及时处置在萌芽状态,有矛盾就在办案环节上一并化解。
连续8年信访无涉检,经验何在?漳平市检察院总结的答案是: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双保险”机制和风险稳控的“四步法”。
为有效控制对“风险”判断错误的风险,建立对执法办案有无风险的判断、对风险等级的判断两个“双保险”机制:有无风险的判断要“双保险”,即案管中心对受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初审,认为可能存在风险的,在分流到业务部门时进行风险提示,承办人受理案件后,在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同时,对案件本身是否存在风险进行判断,通过前后“两手”的判断实现“双保险”;风险等级的判断要“双保险”,即业务科室案件承办人综合全案作出风险等级判断,再报控申部门对等级确定是否准确进行复核,意见不一致的,报请检察长确定,同时坚持动态评估。承办人要根据案情变化和社会舆情等情况及时调整评估等级,作出相应的风险预警和处置预案。
对确定有信访风险的案件,建立“四步法”工作机制,即答疑说理、刑事救助、视频接访和形成合力。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不抗诉决定,充分答疑说理,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救助;对偏远群众诉求的,尝试开通远程视频接访。执法办案确有必要时,商请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共同开展稳控工作,利用上述单位的地缘优势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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