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和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下发实施意见,在全省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
意见要求,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主动发挥服务、调解、咨询、宣传、法律顾问等职能作用,推行基层法律服务为民办实事八个项目:拓展惠民服务领域、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参与社区维稳能力建设、服务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
意见提出,通过法治惠民活动,加快推行一个乡镇(街道)有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公共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三年内,村法律顾问、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8%以上;使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创建率逐年提高20%。
(特约记者 朱凤达 /通讯员 王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