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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棱灾后开设“院坝法庭”审理案件

2013-05-02 09:22: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4月25日,张某与李某房屋买卖纠纷案调解现场。

  4月25日上午9点半,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张场法庭又在院坝内开庭审理案件了,当天审理的是张某与李某房屋买卖纠纷。

  就在4月20日芦山地震发生之前,张某和李某达成了房屋买卖的协议,但是地震使房屋受到了损失,张某不想买李某的房屋了。通过法官耐心地做工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芦山地震波及临近的眉山市,张场法庭是全市受灾最严重的法庭,法庭审判楼多处裂缝,成为危房,已不能正常办公办案。法庭一方面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同时不忘自身工作职责,4月22日,地震发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在院坝内悬挂国徽,摆上桌椅,成立“院坝法庭”,第一时间履行审判职责。

  截至4月25日,张场法庭在院坝内开庭,共成功调解和判决因地震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13件,同时还设立法律服务和咨询接待处,向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钟 成 杨 娜)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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