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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货运车辆限行措施调整

2013-04-27 14:38: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日报 

    记者隋云雁、通讯员刘玉虎26日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5月1日起,为进一步落实“昼客夜货”政策,缓解乌鲁木齐市区的交通拥堵,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乌市交警部门对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做出调整:全天禁止拉运散装水泥、砂石、渣土、建筑废弃物等材料的货运车辆在乌鲁木齐市区内通行。

    准确的禁行路段为:迎宾路(含)—友朋街(含)—天津北路(含)—喀什东路(含)—米东南路(含)—红光山路(含)—七道湾路—沿河路—温泉东路—观园路—东过境路支线—博格达路—明华街—红雁路—红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桥—雅山南路—雅山中路—雅山北路—西外环路(含)—西外环西侧辅道(含)—西环北路(含)—地窝堡立交桥—迎宾路(含)围合区域及仓房沟路、西山公路。

    禁行路段中路名后带“含”字的,表示该路段货车不可通行,不带“含”字的,表示在该路段货车仍可通行。

    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施工、市政抢修等运输散装水泥、砂石、渣土、建筑废弃物等材料的货运车辆,请在对车辆装货部分进行遮盖密封后,凭相关证明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将允许其夜间0:00—8:00(北京时间)在禁行区域内通行,沿途不得遗洒、飘散。封闭货车或罐式货车执行原有货运车限行规定,无需办申办上述通行证。

    5月1日至5月7日为此次禁行通告的宣传教育期,从 5月8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违法驶入禁行区域、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货运车辆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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