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4月25日审理的一起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申请案中,当庭决定驳回检察机关对黄某的强制医疗申请。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1月3日19时许,黄某在女性周某取款时,箍住其脖子,夺钱后逃离。6日,黄某采取相同手段抢劫女性汤某未遂。11日,黄某再次来到同一地点伺机抢劫被擒获。随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据该案主审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肖贞英介绍,经法定程序鉴定,黄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从其连续实施抢劫行为看,不排除继续危害社会可能。但其在实施抢劫时,暴力程度较轻,未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后果,尚未达到“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程度,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因此,决定驳回申请。(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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