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法院办案女状元年结案831件
王晓艳:审鸡毛蒜皮案加倍用心
图为王晓艳(右一)在调解过程中。
“真正出判决的案子太少了。”
说起去年审结的831件案子,眼前这位女法官,淡淡一笑:“其实多数都是调解结案的。”
她叫王晓艳,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潘庄法庭副庭长,去年创下该院干警个人年结案的新纪录,所审结案件无一上诉、上访和再审。
王晓艳说她喜欢调解,“有法官认为,调解费时费力,常常费力不讨好,而我乐在其中。”在她的调解下,许多反目夫妻破镜重圆,结怨双方握手言和。
王晓艳向记者说起前不久发生的一个案子。一位农民受雇一家养猪场帮助喂猪、看夜,可没想到,受雇的第一天就发生了意外。农民在当天深夜被炉火烧伤,造成身体多处伤残,于是将雇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多万元。
由于原告烧伤时只有其一人在场,根据其提供的证据很难认定双方的过错责任。原告认为自己是为被告干活受的伤,理应获得赔偿。被告也感到委屈,认为自己初次下乡创业养猪,还没赚到钱,反倒要赔偿给刚干一天活的雇员几十万元,不愿赔,也拿不出钱赔偿。
“案件的审理难度不小。”王晓艳回忆:“由于分歧严重,开庭那天,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均告失败。休庭后我把被告叫住,继续做了半个多小时工作,被告终于答应可以考虑给一定的赔偿,但最多三四万,多了没有。”
同时,王晓艳又做原告的工作,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并表示,法院审判重事实更重证据,原告应降低赔偿心理预期。
之后,王晓艳又多次与双方联系,反复商量赔偿数额,经努力最终达成了被告除先前垫付的部分医药费外,即时给付4万元、年底给付4万元共计8万元的调解协议。
后来,因原告看病急需用钱,再次找到王晓艳请求对方提前给付剩余的4万元。在她的帮助下,被告克服资金困难提前两个月给付,彻底了结了案件。
农村法庭工作千头万绪,夫妻不和、兄弟反目、婆媳闹别扭,大大小小的事都会反映到法庭来。“不要轻视每一起细小案子,就算看起来简单的鸡毛蒜皮小案,也不能小瞧,审理起来也要加倍的细心。”王晓艳说农民都爱面子,处理不好很容易使矛盾激化,而有时一句道歉就能化干戈为玉帛。
一个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而法官的公平和正义会永远留在他们心中。“什么是公正,对于农村老百姓,你给他把矛盾化解了,他们就觉得你对了。”王晓艳说。(记者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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