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上诉案件,经了解,原、被告双方均属经济困难,法院批准了缓交近2万元的诉讼费用。这只是辽河中院坚持司法为民的一件小事。近年来,辽河中院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认真分析企业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创新工作方法,深化能动司法,有效提高服务效果,为油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
辽河法官“基层行”
按照辽河中院党组制定的《辽河法院基层行实施方案》,两级法院五个工作小组与辽河油区60个企业的站队、65个社区、37所中小学实现了无缝隙对接,共解答企业、职工和家属涉及婚姻家庭等七个方面的145个涉诉涉法问题,累计发出司法建议23份;组织法官为企业职工上法制课11场次,受教育者达6万余人,《远离犯罪、预防犯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等主题讨论受到职工热烈欢迎;协调处理案件2件;用非诉讼方式帮助企业清理外欠款1000余万元;2件案件的审理工作接近尾声;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60余场次,解决涉法案件7件,11名法制副校长因工作表现出色被辽河油田基础教育中心授予“优秀法制副校长”荣誉称号。
立案窗口“围”民转
严把立案审查关,高效准确立案。严格执行准确适用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准确及时审查、受理各类案件2362件。依法实现诉讼费的减缓免,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20余万元。大力推行立案调解,本着化解矛盾、源头治理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立案调解,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诉前化解纠纷。2012年立案调解3件,其中哈尔滨某公司与辽河油田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经立案调解后,双方均给法院送来了锦旗,表达了谢意。
涉诉信访推进靠“稳”
召开两级法院贯彻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思路、制度宗旨以及具体要求。制定并贯彻落实《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度规范》,在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健全“重点信访人约谈制度”,严格落实院领导、庭长、案件原承办人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包案责任制。完善“院领导周五接待日制度”,院长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处理,对信访稳控工作负全责。
针对今年的全新形势,为提高司法服务质量,该院已全面启动“司法服务面对面,法院企业心连心”主题活动,以进一步为企业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和帮助,深化能动司法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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