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分别到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和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基层法院建设、司法调解工作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对在新起点上切实做好基层法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调研中王常松指出,人民法院在新起点上能否有新的作为、能够取得多大成就,关键在于基层法院,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决定着整个法院系统的审判质量,基层法院的形象影响到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做好基层法院工作,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至关重要。
对于做好基层法院工作,王常松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要自觉服务大局。要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全省科学发展、社会稳定、改善民生和推动维护法律尊严的大局,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人民法院要认真分析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要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同时要避免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或不宜通过司法程序化解的纠纷进入诉讼渠道。要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查清事实是法院办案的基本要求,审判工作必须在事实证据上吃透查透。要把好定性处理关。案件审理不能简单地从条文到条文,从案件到案件,要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努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基层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对有理访要启动程序化解一批;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救助安抚一批;对法院解决不了的或解决不好的,要依靠党委政府协调联动化解一批。四要大力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按照十八大关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根据“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五要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要着力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方面,制定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队伍建设目标和工作措施,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精神,着力培养一支具有高尚品德、具备较高法律素养、了解国情社情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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