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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打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警队

2013-04-26 09:07: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厅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和形象改善,为全省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在全省行风政风测评活动中,省公安厅荣获“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全省有11个市地、系统公安局进入当地前8名。全省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分别达到95.3%和96%,均创历年新高。

    打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警队

    工作“着力点”来自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创建优良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致力于推动公安工作更好地融入大局、公安机关更好地融入社会、公安民警更好地融入人民。实际工作中,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通过互动搜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警队。

    “反腐倡廉建设年年抓,关键是要抓到点子上。我们的做法主要是在找准‘着力点’上下功夫,而‘着力点’主要来自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全省公安机关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及省委相关规定为契机,不断深化‘向人民报告’活动,积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走访群众力度,主动自觉接受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说。

    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累计举行各种评警活动2734场次,同时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并邀请廉政监督员和群众代表进警营体验生活、参观座谈,认真梳理日常监督检查、群众来信来访、政风行风测评和特邀监督员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事一结、一件一复。

    四个“坚决查处”,完善工作机制

    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惩治腐败的决心

    坚决查处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案件;坚决查处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决查处违反 “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的案件;坚决遏制“大恶丑”案件,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惩治腐败的决心。按照四个“坚决查处”工作方针,黑龙江省公安厅重点完善了查案工作机制,推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坚持联合办案、异地查案和监督部门联动查案模式,最大限度地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在违纪案件线索来源上,积极拓宽信息化条件下群众参与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通过开辟网上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平台、建立完善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反馈机制等措施,主动接受监督。注重从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等方面获取,对执法违法问题进行个案监督,实施挂牌督办,发现整改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研究规范措施。

    黑龙江省公安厅在违纪案件处理上,实行各级公安纪检监督、警务督察、公安审计部门“捆绑式”作业,对公安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严厉查处绝不手软。2012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违法违纪案件73起,处分98人。

    领导干部带头、厅机关做表率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过硬作风带出优良警风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在强化公安队伍作风转变、纪律养成工作中,特别强调“治警先治长、领导做表率”,通过领导带头、厅机关做榜样,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确保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打造政治可靠、对党忠诚,服从命令、听党指挥、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公安队伍。

    “凡是省厅同志到地方指导、开展工作,杜绝‘吃第二顿饭、喝第二顿酒’,尤其杜绝去娱乐场所。”今年3月27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提出的工作要求具体明确。

    目前,黑龙江省公安厅努力致力于扩大廉政教育覆盖面,凡是新入警的民警、凡是举办晋衔培训班、业务培训班,都必须进行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凡是群众反映投诉有问题的民警,都必须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活动,筑牢民警廉洁从警、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年初以来,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累计进行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及以案说法、现身说法活动56场次。(记者 冯锐)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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