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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发展 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2013-04-24 16:18: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海南日报 

    核心提示

    河南检察工作要持续提升科学发展水平,就需要主动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人民群众新期待、执法办案新要求,在推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转型发展、协同发展、务实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

    坚持协调发展。这是检察工作发展的方向问题。就是要善于运用两点论和辩证思维,认真解决好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刑轻民、重业务轻队伍、重当前轻长远等突出问题,统筹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着力推动刑事法律监督、民行法律监督协调发展。刑事法律监督、民行法律监督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监督相对完善,而民行法律监督还是薄弱环节,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监督任务,民行检察在检察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将更加凸显。必须主动把握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新机遇,更加重视民行检察业务的学习研究,更加重视民行检察工作机制的完善,更加重视民行检察职能的发挥,进一步提升民行检察工作水平,推动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二)着力推动惩治、预防协调发展。要牢固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特殊预防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特点、规律、原因比较了解的优势,按照“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要求,从微观到宏观、从教育到监督、从检察预防到社会化预防等各个方面,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加科学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

    (三)着力推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协调发展。业务建设是核心,队伍建设是保障。二者互为依存,不可偏废。着力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着力凝聚检察队伍正能量;坚持教育、监督、惩处并重,着力完善检察队伍管理机制;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着力激发检察队伍的活力。要注意研究把握检察队伍建设规律,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着力推动业务工作、综合工作协调发展。业务工作和综合工作都是检察工作的组成部分,缺一不可。检察工作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综合工作是为业务工作服务的,同时业务工作中也有综合工作,比如,调查研究、业务统计分析、办案经验总结就是业务性很强的综合工作。只重视业务,不重视综合,是不全面的,业务也只会在低水平上重复;只重视综合,不重视业务,是不务正业,综合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因此,必须坚持业务工作要抓准、综合工作要抓实的工作思路,在强化办案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实现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互相促进,推动检察整体工作上水平。

    坚持转型发展。这是检察工作发展的途径问题。转型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大力推动执法办案信息化。积极推进侦查信息、执法信息、预防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建设,推进侦查指挥、交通通讯等装备现代化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快“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统一软件的部署、推广工作,着力构筑以检察信息平台为枢纽,以公共信息联网实时查询和基础数据检索为核心,以远程组织指挥、先进技术装备为保障的检察信息体系,有效提高检察机关快速调配检察资源、突破犯罪案件、强化诉讼监督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大幅提升整体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加快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将分散管理改为集中管理,把手工操作改为信息化管理,不仅是办案管理方式的变化,而且是检察业务工作在思想上、观念上的重大变革。要落实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要求,推进管理信息化,改变手工管理模式,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确保办案活动和管理活动的高效开展,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提高;推进管理全程化,改变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模式,实现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相结合,通过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积极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管理精细化,改变粗放管理模式,对执法办案过程和细节进行流程化、定量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不断提升办公信息化水平。做好现有专线网升速扩容工作,加快数据中心建设进度,同步有序推进安全保密系统建设,大力开展网上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电子邮件、法律法规查询、卷宗档案传输与查询等办公应用,着力推进日常事务信息化。通过开展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执法档案建设、在线培训教育等,着力推进队伍管理信息化。围绕国有资产管理、装备管理、后勤管理,着力推进检务保障信息化。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实践,注重总结,成为检察工作转型的领导者、推动者、应用者。

    坚持协同发展。这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问题。就是要强化大局观念、群众观点、创新意识,进一步克服就检察论检察、机械执法、孤立办案等错误倾向,使检察工作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与人民群众同声相应,在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

    (一)检察工作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当前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和绿色中原生态中原建设。认真落实“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算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要求,既要把案件办准,不发生错案;更要把案件办好,不产生负面影响;还要结合办案,加强调研,提出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养成。

    (二)检察工作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健全人民群众参与、评判、监督检察工作机制。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完善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公开听证制度等。

    (三)检察工作要顺应执法环境新变化。深化信息化条件下的检务公开,破除司法神秘主义,从封闭式办案向更加公开、透明转变,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务实发展。这是检察工作发展的作用保障问题。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是近年来河南检察工作最鲜明的特点和最宝贵的财富。要秉持优良传统,把务实作为一种责任、一种品格、一种目标,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意见,进一步树立务实发展河南检察形象。

    (一)严肃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坚定政治信仰、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制止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观念,在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检察机关必须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狠抓纪律执行,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改进作风。进一步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崇尚实干、不图虚名,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工作思路和目标符合实际,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工作措施有可行性和操作性,便于实施;工作效果要实在,成绩不夸大,问题不回避。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讲新话、少发文。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调研检查,确保业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业务指导的科学性。

    (三)领导带头。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力弘扬勤于学习、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不断增强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狠抓工作落实,善于把宏观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把好的制度转化为实际行动,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⑥4

    (作者:蔡宁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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