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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细特”管理提升司法公信

2013-04-24 09:46: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是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审判质效指标是审判工作的“晴雨表”和“温度计”,包括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及社会效果情况。可以说,审判质效管理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笔者认为,当前应突出“精细特”管理,通过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审判质效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现“精”字化管理。所谓“精”,就是更好、更优、精益求精,工作中抓住重点,抓好精品,把审判、执行和信访作为管理重心,将程序、质量、效率和效果作为管理重点,努力杜绝办案瑕疵,大力提高裁判的质量。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也是服判息诉的前提和基础。办案效果是衡量司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通过案件的审理,既要解开事结、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情结,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效果不佳而形成负面炒作。同时,由于审判管理具有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的特点,这就需要我们把审判管理定位在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上,进一步发挥院长、审委会的宏观管理,审管办的综合管理,庭长微观管理和法官自主管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精细化管理格局的作用和功能。

    ——实现“细”字化管理。所谓“细”,就是更加具体,从细微之处入手。工作中,需要不断充实审判管理内容,制定和完善覆盖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理顺审判活动中各个环节的关系,实现审判管理的司法化。健全完善“点线面”审判管理机制,即以抓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为“点”,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为“线”,以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情况为“面”,形成以点成线、以线促面,点、线、面相互影响的全方位、立体化审判管理网络,从而促进审判质效指标的全面优化。

    ——实现“特”字化管理。所谓“特”,就是突出法院工作特色,凸显法院工作亮点。注重强化从“管”到“理”的转变。管是硬约束,靠制度;理是软约束,靠感染。通过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和业绩档案等制度,把法院干警个人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与其业绩紧密联系起来,时刻提醒干警的个人责任,激励每个人用心工作,精益求精。通过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对干警的激励,加强与干警的沟通,努力培养干警的组织归属感,不断强化干警的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让每个干警从中都获得自豪感,最终推进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提升法官的队伍素质,切实提升法院干警综合素养和司法能力。此外,要规范法官行为,督促法官自觉遵守立案、庭审、调解、执行、信访、制作文书等各项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基本要求,防止因法官言行举止不当而使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以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系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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