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司法公正的“篱笆墙”
——青海省司法系统“公正司法为人民”纪实
他们,承担的职能广泛,既涉及刑事、民事,又包括行政方面;既有强制性的,也有指导性的;既牵扯社会管理职能,也包含公共服务职能。
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统揽,青海省司法系统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阳光执法执业,严格依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三支队伍的规范执法执业水平不断提高。
依法行政是保持公正司法的基础。实践中,省司法厅逐步建立起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决策前做到调查研究、论证;决策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决策后注意督促检查,分析评估。
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司法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根本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主动参与立法工作,不断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实现流程化管理。
除完成司法部、省人大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和修改的调研论证工作外,还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覆盖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监狱管理局、劳教戒毒管理局和各监狱劳教单位也积极采取措施,分别建立起涵盖执法、人事、行政后勤等方面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对工作流程进行系统化、科学化整理提炼,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长效机制。
执法责任制是强化执法责任、促进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有力抓手。《青海省司法厅执法责任制》的出台,使司法行政各层级的执法权限和职责、执法内容和责任、执法程序和标准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有效避免和防止了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大、责任难追究的问题。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塑法律权威,是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青海司法行政网、青海法学网、青海法律援助网、青海普法网、青海律师公证网等的先后建成,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查询服务的同时,也拓宽了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渠道,保障了老百姓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各监狱劳教所也相继制定“狱务公开”、“所务公开”实施办法、方案或细则,狱务、所务公开成为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举办不同形式内容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到监狱、劳教所、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视察参观,如今已成为常态化的一项工作。
近年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青海省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提高执法水平的一项有力措施。
每年组织全省监狱劳教机关开展的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法纪教育和检查活动,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意识和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观念。对监狱劳教场所进行的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了对罪犯和劳教戒毒人员的收押收教、假释、提前解教、加减刑期(劳教期)、保外就医等执法行为。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监狱劳教民警执法规范化,由领导经常性带队到监狱劳教单位第一线进行执法检查和维护监管场所稳定的监督指导。每年,还要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高素质队伍,是司法系统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009年以来,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监狱劳教单位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岗位大练兵、执法大培训”、“管理规范年活动”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5年来,全系统共投入1000余万元培训经费,在省内外举办处级干部、中青年骨干、纪检监察干部、司法所所长等多个培训班,全系统有3万余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培训,有力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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