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作为淄博市中心城区,市、区两级行政机关众多,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产生大量行政纠纷。近年来,张店区法院积极适应行政管理领域不断拓宽、行政争议特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立足“民生司法”工作要求,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纠纷,行政审判日益成为官民关系的“润滑剂”和民生保障的“减压阀”。
畅通诉讼“绿色通道”,保障民众诉讼权利
“真是没想到,我的当事人奔走3年的纠纷,今天15分钟就立上案了”,刚刚办完立案手续的朱艳梅律师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为丰富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张店法院依托便民诉讼大厅推行诉讼引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同时,进一步拓宽受案范围,完善诉讼程序,落实司法救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
搭建官民沟通“桥梁”,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在原告谭某诉区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拆迁补偿存在争议,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不能真正解决当事人的纠纷。
为此,承办法官通过实地了解情况,多次协调各方处理实体问题,最终确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即搁置行政行为合法性,由区政府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谭某适当补偿,使得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
“官民和谐”是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前提条件。在处理行政纠纷案件中,该院坚持把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纳入“大调解”工作格局,注重讲求司法技巧,合理把握协调节奏,努力为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2010年以来,该院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达63.31%。
拓展延伸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倍增效应”,切实促进行政机关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预防、减少行政争议发生,近年来,该院积极借助召开新闻发布会、“送法进机关”、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依法行政的相关知识,着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先后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各类司法建议几十余项,并多次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座谈研讨,收到了良好效果。
“得益于司法与行政的这种良性互动,我们机关执法过程中的违法和失误大大减少,既提升了我们的执法质量和水平,也赢得了老百姓的理解和信赖”。采访中,该区某行政机关的一位负责同志对张店法院的做法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