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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中院:案件“琢玉”提升审判质效

2013-04-23 09:25: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院里在审判流程管理中加入裁判文书差错拦截制度后,我感觉自己都有点强迫症了,有时对判决书里一个常见词语的使用是否精准都要查了字典确认无误后才放心,写好的裁判文书不检查五遍以上都不敢拿给审委办的王主任看。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哪怕是文书上出现一点小错误,不仅要被扣掉案件质量分,而且整个案件还要被打回,进而影响对审判效率的考核,那可真就得不偿失了。”这是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一名初任审判员的办案体会。

    去年以来,该院围绕加强审判管理,积极借鉴系统控制理论和企业管理中的细节管理方法,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产品”意识,通过组织实施案件“琢玉工程”,建立司法产品生产“流水线”,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盲点、消除管理漏洞,确保案件依规律、按流程均衡运转,法官依法律、按程序规范办案,干警依制度、按要求照章办事,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确保了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全院上下树立起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意识。在该院,把每一起案件当作一个产品来对待,讲究产品的生产流程,强化审判工作的过程化控制,已经成为从院长到干警的基本共识。为此,该院抓住案件质效监督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法官绩效管理三个重点环节,从工作细节做起,多层次、多角度对案件进行“体检”,最大限度地过滤程序性问题,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真正让“司法产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

    建立起了有效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严把立案庭、承办人、庭长、审管部门、分管院领导“五道关口”,落实好流程节点责任,强化对案件的动态管理,并实行阶段性点评制度,对工作均衡情况进行统一调度,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均衡提升。实行办案进度、案件审限、案件评查质量“三通报”制度,每月发布《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对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常态调控,确保各部门将质效抓于常态,法官把功夫用在平时。

    架构起了科学公正的工作评价体系。今年,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该院制定了新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和《干警绩效考核办法》,科学优化考核指标和分值权重。特别是在重点业务考核指标中,尽量减少以往指标过多的牵掣,设置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发改率、涉诉信访率和结案均衡度四项审判工作指标,实际执结率和涉执信访率两项执行工作指标,有效保护当事人权益,减少法官的额外负担。同时,将审判质效指标与各部门和法官个人的年终考核挂钩,激发法官的内在动力,让业绩优良的法官脱颖而出,切实发挥质效评估和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带动全院审判质效的整体提升。今年一季度,该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46%,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同比上升5.88%,发改案件量同比下降41.18%。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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