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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芦山:消防官兵为群众谋划安全“扎营”

2013-04-23 09:13: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震区帐篷搭建应有序防火安全常识要普及

  消防官兵为群众谋划安全“扎营”

  4月22日,在四川芦山地震灾区已搭建起许多救灾帐篷,这些帐篷及时解决了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问题,但由于部分帐篷搭建过于密集,极易引发火灾。   图为宝兴县受灾群众安置点。 记者 王建军摄

  22日上午,芦山县中学。震后第二天,芦山县城飘起细雨。

  早晨7点,《法制日报》记者随消防官兵巡查时发现,400多平方米的球场用铁丝网住,里面搭建着约60顶帐篷。市民何老伯颇为担忧:“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将极为困难。”

  4月21日15时许,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马先宏总队长从救援一线返回前线指挥部,立即率队检查芦山县城区的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发现一系列问题:

  ——大部分集中安置点搭建凌乱,成片相连,没有必要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

  ——用火、用电、用气火灾风险大,部分群众在帐篷边生火做饭,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且搭建的帐篷为易燃材料,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

  ——管理混乱,集中安置点没有统一的管理组织和人员,管理混乱,人员混杂,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隐患反复出现,整改难度较大。

  马先宏总队长下令,一定要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一定要避免“火烧连营”。

  四川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夏锐给《法制日报》记者普及灾区集中安置区的帐篷搭建常识:应实施分组设置,每个组团的占地面积不宜大于600平方米,且组团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2米;组团内应设置不小于3米的疏散主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集中安置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和液化石油气,确因生活需要,应在集中安置区域外独立设置,并与集中住人区保持不小于6米的防火间距;电气线路应由电力部门按照规范统一设置,严禁个人乱拉乱接。

  芦山消防大队向当地政府建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村庄工作人员对集中安置点进行统一管理,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提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按每两顶帐篷配备1只灭火器的标准进行配备,确保及时制止消防违规行为,有效处置初期火灾。进一步落实集中安置点消防工作责任,并加强督导检查,严防集中安置点发生火灾事故。

  夏锐部长介绍说,消防部队已经提前介入,督促相关部门在安置点设置过程中保证必要的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规范用火用电,确保安置点前期设置满足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及时调配力量,在规模较大的集中安置点设置消防服务点,落实驻守巡防,加强用火用电巡查检查,配置灭火器材,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专门力量对震后的易燃易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高危单位遗留潜在火灾危险;针对城区市政供水中断的不利现状,要求辖区中队迅速寻找水源,保证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供水。(记者台建林 徐伟)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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