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以来,我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大幅增长。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此类案件共215件,同比增长62.3%。
新《刑事诉讼法》强化了辩护制度,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将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此类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除了可由公、检、法机关通知市法援处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外,也可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向法援处提出申请。
针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提前介入,市法援处在去年年底已分别与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沟通交流,制定出相关工作细则,并组织工作人员专门学习培训。目前,市法援处已为102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服务。
面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幅上升这一现状,市法援处在收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辩护通知书后的3天内,就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介入并跟进。办理无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案件,则指派有5年以上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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