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试点司法介入专利纠纷行政调解
6类调解协议可获司法确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18日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启动。今后在湖南,6类专利纠纷可纳入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范围,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
这6类专利纠纷是:当事人之间专利侵权纠纷中的损失赔偿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及其他专利民事纠纷。
据介绍,纠纷经岳麓区法院辖区内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专利纠纷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岳麓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作出确认裁定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办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案件确认,不收取费用;司法确认的审查时限为15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等。
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表示,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是进一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的制度创新,是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有效途径。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文闻 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