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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廉政监督员“改名扩权”

2013-04-20 14:21: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福建高院廉政监督员“改名扩权”

21名人民法院监督员履新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的21名人民法院监督员上岗履新。

福建高院2009年即聘请了首批廉政监督员。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福建高院此次决定将“廉政监督员”更名为“人民法院监督员”。相比之前,此次聘请的人民法院监督员人数更多、职责范围更广,不仅可以对法院队伍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还可以对全省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各方面工作情况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根据福建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规则》,人民法院监督员可以参加或列席法院相关会议,听取法院工作情况通报,了解自己所反映的检举、揭发、控告、申诉、信件的办理和有关意见建议落实等情况,可向本院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涉及全省各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并有权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等。同时,《规则》要求人民法院监督员开展工作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利用人民法院监督员的身份进行与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不相符的活动。

为确保人民法院监督员积极履职,福建高院每年将召开一次专门座谈会,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全力支持监督员工作。(记者 何晓慧)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