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目前广西已在全体公安民警中建立具有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制度保障、重点监控、责任到位和考核评价特点和功能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及广大民警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在柳州、钦州、玉林、百色等4个市公安局和经侦总队、交警总队、计财装备处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随后全面推开。各级公安机关围绕涉及人权、财权、物权、执法权、审批权等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的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
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已全部完成职权梳理、风险点排查、等级评定、制定防控措施等基础性工作,初步建立具有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制度保障、重点监控、责任到位和考核评价特点和功能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记者 莫水土、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