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消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4月1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对2012年度全省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志强出席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马骥主持。
会上,青海省人民政府分别授予西宁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玉树州人民政府3个地区,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4个单位和青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苏剑荣、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处副主任科员池永杰、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仓门街派出所所长尚国强、海东地区平安县平安镇镇长李秉章、海南州贵德县公安局河西镇派出所所长田营发、玉树州公安局副局长王成元等19名个人2012年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志强等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2012年消防工作先进地区”代表作了经验发言。
会议指出,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全省消防工作深入发展,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级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行动,将全省划分为4大战区467个网格,检查社区388个,村庄4157个,社会单位10万余家,发现火灾隐患34万余处,整改33万余处,临时查封单位、场所1298处,责令“三停”762家,罚款700余万元,行政拘留223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66家;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全国“两会”消防安保活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先后组织召开保卫战动员会、战役工作通气会、攻坚决战部署会20余次,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受表彰的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为加快消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会议号召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此为榜样,牢记责任使命,真诚服务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两新”奋斗目标和“三区”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精神,奋力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文\蒋连生 闫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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