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根据该市美兰区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林尤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办理的首例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今年3月6日,该院受理一起美兰公安分局提请批捕的故意伤害案,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尤河在受到同村三名男子殴打时取出自带水果刀奋力反抗,致被害人韩某重伤,林尤河虽后来自首,但其致人重伤、尚未赔付,且作案后逃匿了一段时间,故作出批捕决定。
林尤河被依法羁押后,美兰区检察院继续进行跟踪审查,鉴于案件属于防卫过当情形,双方
当事人具备和解条件,办案检察官建议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办案人员主动联系被害人,向其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犯罪嫌疑人林尤河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其谅解之后,立即对该案进行继续羁押必要性评估。经评估认为,林尤河具有自首情节、悔罪表现,并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对林尤河继续羁押已没有必要性,于是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据悉,为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美兰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通过“跟踪回访”、“促成和解”等有效方式,及时掌握捕后案件在各诉讼阶段是否出现不必要羁押情形,便于及时审查变更羁押措施,切实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李洪 杨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