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将智能化网上督察平台与警务综合信息系统挂钩,实现了对所有110接报警信息和录入案件的自动分析和预警,督察人员不用到现场即可开展督察工作,解决了人工督察“势单力薄”的现状。
文/图 粤督轩
2007年开始,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网上督察工作。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网上督察格局,网上督察已成为全省督察部门常态化的一种督察手段,在加强队伍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网上督察智能化,变“人工抽查”为“海量比对”
广东省公安厅早在2009年就把网上督察作为金盾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开发了覆盖全省派出所、刑侦、治安、法制、预审等主要业务部门的智能化网上督察平台。智能化网上督察平台通过与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关联,对民警执法办案的主要环节预先设置预警条件,进行智能督察,实现了对所有110接报警信息和录入案件的自动分析和预警。
广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负责人介绍,以超期羁押为例,我们在智能化网上督察平台中设定羁押超过30天即自动提醒的预警条件,如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发生了超期羁押的情况,智能化网上督察平台会发出提醒,督察人员根据提示信息对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察,可以防止发生违法现象。再比如,我们设定询问室内要有两名民警同时询问,当询问室中只有1名民警进行审讯时,智能化网上督察平台就会发出提醒,督察人员就可以通过视频查看是否存在这一问题。
智能化网上督察平台通过设定预警条件,使以往的人工比对转化为自动海量数据比对,变“人工抽查”为“海量比对”,使得督察人员不用往返各地督察,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人力,而自动预警比对海量数据,改变了以往人工督察“势单力薄”的现状,提高了督察工作效能,延伸了督察触角。
为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广东省公安厅于2010年4月开发应用“督察监察全面考”系统。该系统依托广东省警务督察管理信息系统,共设定执法办案、行政审批、内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遵守纪律等5大类350条考核指标,通过自动抽取广东省警务督察管理信息系统中检举控告、现场督察、网上督察、公安维权模块的数据,实现对责任民警的考核。扣分结果与民警的经济奖励、提拔晋升、评先评优挂钩,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开展。
网上督察工作应用实战化,规范执法全环节
广东省警务督察部门注重信息导督,把网上督察发现的问题信息列为督察情报,实行网督先导,现场跟进,有针对性地采取督、导、防、控措施,实现网上网下的有机统一,有效提升了重大安保活动中督察工作整体效能。
经过几年的实践,广东省警务督察部门紧贴公安工作实际,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网上督察工作。在近年来开展的“粤安”系列、“创平安、迎亚运”、“破案会战”等专项行动中对重点打击案件开展网上督察考核,将执法办案单位受案、立案、侦查、强制措施使用、破案、结案等执法环节纳入网上督察的范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办案的影响。
网上督察工作制度规范化,民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广东省警务督察部门在日常网上督察工作中不断完善提炼与工作配套的制度,先后制定了《网上督察工作规范》,编写了《网上督察工作手册》。在网上督察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强对网上督察技战法的总结,编写了《网上督察操作指引》《网上督察技战法》《网上督察实战经验汇编》,确保全省网上督察民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在2012年的博鳌论坛、省党代会以及十八大安保期间,全省各级警务督察部门按照勤务响应要求,通过网上视频督察,检查执勤民警脱岗或工作不主动、不规范、警容不严整、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并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