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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司法鉴定机构将“赶考”

2013-04-17 14:04: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安徽法制报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安徽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该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在2015年9月底前,全省三分之二以上从事三大类(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通过认证认可。鼓励、支持高资质、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通过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或认可,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省级资质认定。

  据安徽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认证认可结果将与司法鉴定机构准入、退出和淘汰机制结合起来,作为行业准入、执业监管和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和重要内容,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认证认可情况,将作为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和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并作为延续登记时重新审核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和鉴定事项的重要依据。对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省司法厅将通过暂缓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不予延续登记等方式依法予以清理注销。 (彭继友)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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