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非法购买200多份个人信息,并对多名被调查对象实施跟踪、密拍的“私家侦探”李某、周某被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个案。
据悉,2010年起,李某在非法经营所谓“中山市联邦调查事务所”期间,先后招聘周某等人,以每宗收取人民币7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价格从事婚外情调查和个人资信调查。指使周某先后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被调查对象身份户籍、车辆信息、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手机通话记录等个人信息共计200多份,并指使周某扮演“私家侦探”,对多名被调查对象实施跟踪、密拍,严重侵犯被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
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按照刑法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与此同时,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况严重的,同样构成本罪,均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记者了解到,出售、盗用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在社会上并不少见,但由于此类犯罪取证难度大,被侵害公民主动维权意识不强等因素的限制,犯罪侦破率偏低,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市民,在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时,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主动收集相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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