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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城市“老大难”亟须综合治理

2013-04-17 10:42: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新政:

    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白天归环保部门管,晚上归城管部门管;汽车尾气是归交管部门还是环保部门管,一直有争议;住宅楼一层住户为拓展空间“挖地三尺”,城管、房管、建设部门都有权管,该如何管……

    为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湖北省武汉市近日施行《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条例理顺了城市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并对管理规范、标准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点评:

    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新问题不断出现,并且很多问题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社会安定有序,并非某个部门能独立解决。

    然而,就目前来说,城市管理涉及到公安、工商、建设、民政等20多个部门。由于我国尚没有一部统一的城市管理法规,部门之间难免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进而导致城市管理存在“无人管”或“踢皮球”现象。

    因此,“综合治理”应是各级党委、政府执政的重要思路,唯有如此,才能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扫清发展中的障碍,推动城市持续健康地发展。湖北省武汉市将“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这是一种进步。但综合治理的效果,终究有赖于各部门把“综合治理”的法治思维和法律规定真正化为实践。(记者 张 洋)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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