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冻结我的银行卡通知过我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面对法院上门执行,“老赖”情绪激动,还“质问”起法官来。4月16日上午,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举行“见证执行”大行动,带领媒体记者和14名见证人一起“抓老赖”。
法院见证执行队伍首先来到一家光电公司。2012年2月6日晚,该公司人事总监李某开车与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事后,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周某8万元。但李某在支付了5万元后,便开始“赖账”。
当“浩浩荡荡”的执行队伍来到其就职的公司时,李某迫于压力才不得不露面。“你冻结我的账户为什么不告知我?”“我每个月都往卡里打一万块钱,怎么没有履行?”法官刚开口询问其为何不履行债务,李某便“理直气壮”,大声“喊冤”。
法院调查其银行账户发现,李某所说的每月往卡里存一万元,不过是其公司每月往其工资卡发放的固定工资,其余额也并不足以还清债务。在法院调查的事实面前,面对见证队伍,李某不得不低头“认错”,写下“检讨书”,并在当天下午缴纳了全部余款。
据悉,此次“见证执行”活动共抽取23宗执行案件,执行到位19宗,执行到位标的143万余元。其中,有14宗案件是在东莞第三法院发出了见证执行公告后,被执行人或自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难总是法院自己在说,为什么难,难在哪里,老百姓并不理解。‘见证执行’活动一方面可以规范法院的执行行为,另一方面还可以让老百姓亲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酸甜苦辣,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促使社会各界共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东莞第三法院院长罗念卫向《法制日报》记者道出了开展这项活动的初衷。
2009年3月,东莞第三法院第一次发起“见证执行”大行动。随着声势浩大的执行队伍深入大街小巷、新闻媒体的“长枪短炮”将各色“老赖”予以曝光,这一活动方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以前说到执行难,总以为是法院不作为,通过参加这样的活动才明白,那些千方百计赖账的‘老赖’才是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参与今天“见证执行”的市民罗先生说。
活动开展第一年,东莞第三法院就尝到了“甜头”。2009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995宗,执结10499宗,执结率高达95.49%,执行标的到位率大幅提升至55.27%。
2010年,东莞第三法院制定实施并向全社会公示了《关于开展“见证执行”活动的规定(试行)》,将“见证执行”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推入制度化轨道。根据该规定,法院不定期组织开展“见证执行”活动,通过当地报纸发出活动邀请,对活动感兴趣的当地市民,均可凭身份证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法院随机抽取6至10人参加。
同时,该院不断完善见证流程,通过在行动前明确各参加部门职责,行动中增设案情讲解员,行动后征集留言条、意见卡,提高执行成效的同时,进一步激发公众参加行动的积极性和热情。
据统计,从2009年至今,共有133人报名参与到活动中,他们当中有学校老师、在校学生,也有私营老板、新东莞人,还包括人大代表、机关团体等。
随着“见证执行”影响力的俱增,活动的威慑力也进一步增强,许多“老赖”一听说法官与见证人员及新闻媒体将“登门拜访”进行曝光时,便纷纷“缴械投降”,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义务。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见证执行”不仅加深了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法院的执行威慑力和执行效果也得到了大大提升:2009年至2012年,东莞第三法院该院执行案件总收案数为34372宗,结案34013宗,结案标的额28.78亿多元,总结案率达98.96%,执行案件资金到位率提升了18%。
“见证执行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了解,请执行局(省院)认真总结完善并及时推广。”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郑鄂对“见证执行”活动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从最开始被质疑是“司法作秀”,到逐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见证执行”已步入第五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浩辉就此透露,“我们目前正在寻求多种途径加大活动宣传,尽可能地丰富活动内容,以争取更多的支持,使这项活动‘经久不衰’。”(见习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冯鼎臣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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