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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维权案例,“以案说法”助消费者维权

2013-04-16 09:50: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法治报 

    “买到假货,恨到咬牙切齿,但是去打官司理赔,又嫌太麻烦,还是自认倒霉吧”;“不告不行,太可恶了!”但是一说起“告”,却又不知从何告起,怕耗时耗钱。“赔了夫人又折兵”——您是否也有过这样的困惑?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以案说法”,公布案例,网上答疑,为消费者支招解惑。

    案例1

    保健品当药品卖法官将其判赔

    法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该药厂构成虚假广告宣传,判决厂家承担退还货款并按照货款金额赔偿损失的责任。

    陈先生在某报看到某品牌保健食品“灵芝丸”广告,称该药具有识别肿瘤细胞,修复血管基底膜,有效提高人体免疫力,杀伤癌细胞的功效,广告中许多使用了该产品的“患者”现身说法,称现在该产品热销,频频断货。陈先生前往某药店购买该产品后发现并无广告所称的功效,遂起诉到法院请求生产商赔偿其损失。

    ■ 法官提醒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消费者要注意甄别。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类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涉案广告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形象进行宣传,属于典型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保健食品宣传不得出现的情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构成虚假广告宣传的,消费者可以向发布虚假广告的经营者索赔。

    案例2

    商家夸大宣传 保留证据很重要

    赵某,其行为已对赵某构成了事实上的误导、欺诈,应当对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超市将冒用中国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销售给

    2011年3月25日,赵某在某超市购买特制8年干红葡萄酒750毫升1支,支付货款33.9元。该产品包装上标注了中国绿色食品质量标志。但是赵某在中国绿色食品网查询不到该产品被认证为绿色食品的信息。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的证据:1、该葡萄酒瓶一个;2、2011年3月25日的购物发票原件;3、2011年3月25日这家超市的销售小票原件。被起诉的超市拿不出证明该红酒为绿色食品的任何证据。

    ■ 法官提醒

    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超市所售红酒标有虚假的质量标志,商家构成欺诈行为,依法应对消费者给予赔偿。消费者在索赔时,需举证证明其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以及商品包装标识不实的事实。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具有保存证据的意识,购物时注意索取、保存销售小票、发票以及产品包装、剩余产品等,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

    案例3

    旧车当作新车卖 消费者索赔成功

    2009年6月21日,卢某与广州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协议购买某品牌的小轿车一辆。7月11日,该汽车销售公司将一辆“新轿车”交付给卢某,并向他出具了车辆保修卡及178550元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签订《新车交车确认表》。但是,在7月9日,汽车销售公司销售给卢某的这辆汽车在洗车时发生碰撞,并进行了两项维修:检查ABS灯亮,开关失灵;右后门修复,附件拆装,右后门喷漆,右前门喷漆。但该汽车销售公司并没有将这个情况如实告知卢某。2011年3月14日,因该车右前门立柱饰板开裂,卢某去维修车辆时得知上述情况。于是将该汽车销售公司诉诸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现行交易习惯和消费者观念,发生碰撞属于较重大的瑕疵,作为贵重消费品,被上诉人某汽车销售公司应当将产品瑕疵告知上诉人,但该汽车销售公司没有告知上诉人,隐瞒了事实,构成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返还车款178550元、车辆购置税15260元给上诉人卢某;上诉人卢某同时退回车辆给汽车销售公司。

    法官说法

    遭遇侵权,证据可能大多掌握在商家手里,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是消费者维权还是有方可循的。

    第一步,查看对比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咨询相关专业人员,一旦确定产品有问题,就立即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收集工作,比如商场购物小票、给产品现状拍照、易腐化产品可对现状先进行公证确认等。

    第二步,与商家交涉如何解决问题,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三方共同协商处理争议。

    第三步,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就如何处理争议协商不成,消费者认为商家属于侵权行为,就带齐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商家。

    ■ 法官提醒

    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重大瑕疵,但未尽到告知义务,已经构成欺诈。建议消费者购买贵重商品时,应注意要求销售者充分说明商品性能,是否存在隐蔽瑕疵等。商品交付后,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保存证据,必要时,可将发现的质量问题、维修情况、所需费用等进行公证,并尽快向商家主张权利。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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