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对未来五年立法规划作重要批示
更好服务大局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法制保障
近日,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对深入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罗志军批示指出,科学编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统筹做好立法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江苏,实现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在编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时,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要求,促进立法决策与省委重大决策紧密结合,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介绍,今后五年我省选择立法项目将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体现“小而精”的要求,力求避免“大而全”的立法,不搞重复立法;坚持必要性、可行性标准,不搞照顾,不搞“拼盘”。(记者 施琛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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