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组织专家研讨张高平叔侄案
勇于司法纠错 法治进步之路
4月13日,浙江省法学会和诉讼法学研究会组织浙江省知名法学专家,就张辉、张高平再审案件中的“司法纠错”问题进行研讨。法学专家一致认为,司法纠错是法治进步的必经之路。面对错案,浙江政法部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体现了勇气和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对完善刑事司法制度、树立公众法律信仰,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专家们认为,有错必纠,是程序正义原则的彰显,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从中外历史经验看,法制的确立、进步和健全,都伴随着一系列司法纠错活动。司法纠错特别是重大案件的司法纠错,能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尤其是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进步。站在宏观理性的角度看,浙江省司法部门自我纠错,对张辉、张高平强奸案再审改判无罪,体现了新刑诉法关于证据制度改革给司法实践带来的最新变化和取得的进步。省高院在再审时依法适用新刑诉法,对非法证据进行了排除; 有关政法机关对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究整改,都充分说明了司法公正、人权意识和司法文明在逐步深入人心。
在研讨中,有专家指出,迟来的正义让人痛心,但迟来的正义也不可或缺。司法机关勇于公开纠错,媒体、公众的广泛关注,都是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直面错误,能够帮助我们从中分析原因、找出对策、避免类似的错案再次发生,让程序法定原则,让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让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融入到执法办案人员的“血液”当中。
在研讨会上,浙江省法学专家对错案形成的原因进行了科学分析,对如何防止错案发生提出了对策建议。有专家指出,要通过完善刑诉法、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司法执法能力等措施,加大法治保障力度,有效防止错案发生。也有专家提出,浙江省要以纠正张高平叔侄错案为契机,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中严格实施新刑诉法,尤其是在刑讯逼供“零容忍”,侦查手段的法治化、调查取证的科学化、监督制约的常态化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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