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发文,表彰全省20个单位和部门为“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集体”,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名列其中。“这个荣誉的取得,是我们恢复重建34年不懈努力的结果,更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肯定的结果。”检察长朱赫说。
秦淮区是南京的老城区,大机关少、大企业少、大专院校少,平民百姓多、贫困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为了拉近检民距离,早在1996年,秦淮区检察院就在矛盾较多的城郊结合部红花镇设立了检察室。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2008年制定《检察工作服务社区实施意见》后,该院全面启动了检察工作进街道进社区进程,坚持全覆盖、全方位、全参与、零负担的“秦淮模式”,形成“一室、四站、五十三点”的社区检察工作平台,把检察院“搬”到老百姓家门口。
今年40多岁的芮某,从小过继给人做养女。她和养父母住的是承租公房,由于当初拿房时没有办理承租手续,在养父母去世后,房子被房产经营公司收回,并租给了养父母的侄子,她不服,两次将房产经营公司告上法庭。但由于没有承租协议,被法院两次判决败诉,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况。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社区时,了解到芮某的情况,当即叫她到检察院申诉,并发现有关部门在公房租赁问题上存在操作不当行为。于是,他们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听证,成功地为芮某解决了公房租赁问题。“是秦淮区检察院救了我,给了我生活的希望。”芮某说。芮某多次要向办案的检察官送礼,均被婉拒。最后,她买了一个装有三条金鱼的金鱼缸送到秦淮区检察院,意为“检民鱼水情”。
上护国计,下佑民生,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为秦淮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铺上了浓重的民生底色。走进秦淮区检察院的“海青工作室”,仿佛来到一家挂满“妙手回春”锦旗的名医诊所。2011年1月成立的以优秀干警李海青名字命名的“海青工作室”,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心理疏导等方式专职化解执法办案中的各类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据介绍,工作室成立两年多来,先后接访当事人1200多人次,成功办理检调对接案件137件,救助刑事被害人21人,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18面。
事在人为,工作背后反映出的是一支队伍的素质。“34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塑造人、光荣传统培育人、法纪条规约束人、先进典型激励人、典型案件警示人,基本形成了具有秦淮特色的队伍建设一套法宝。”朱赫说。据介绍,该院坚持21年政工年会不间断,一年确定一个主题,重点解决倾向性思想问题;坚持11年“7月谈心月”活动不断线,及时理顺干警思想情绪,将违纪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坚持7年廉政教育月不停止,形成廉政教育常态机制。广泛开展自查、自看、自评活动;连续11年与家属签订《干警廉洁文明家庭承诺书》,要求干警家属在婚丧喜庆、逢年过节这些“关键时段”,对干警提醒、督促、监督,使“家庭倡廉、亲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该院还在全市率先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廉政保证金制度,执法档案,并把这道内部监督网运用到干警晋职晋级和年度绩效考核中。
一项项有效措施,创造了秦淮区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连续34年干警队伍“零违纪”记录。该院也连续三届蝉联“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记一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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