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法院院训。
黄埔区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建设外观寓意方圆融通,“无以规矩不成方圆”。
“以人为本,以民为天,以法为魂,以院为家。”这是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的院训。院长张春和说,院训是全院干警职工的座右铭,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线。法院文化是一种软实力,是为法院工作提供养分的“根”,“根深蒂固”才能“枝繁叶茂”。
“人”:源头活水
“打个比方,做菜的时候,把鸡蛋打在碗里,用筷子搅一搅,就是‘混蛋’,‘混蛋’放久了就会变成‘坏蛋’。‘蛋黄’是权力,‘蛋清’是利益,你不能把权力和利益混在一起。这就是廉洁自律。”
这是广东省纪委派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贾永庆到黄埔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应邀为“埔法论坛”讲廉政课时,一段生动有趣的话语。
谈起这堂课,很多法官表示印象深刻、记忆犹新。这是黄埔法院在“以人为本”院训精神指导下,深入开展旨在提升法官综合素质的精神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之一。
黄埔法院建立了以教育为先导、严格监督和管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惩防司法腐败体系。十几年来,全院干警严守廉洁操守,干警队伍始终保持纯洁,被区委和广东高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誉为“可以放心的法院”。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黄埔法院精神文化建设丰富多彩,以“文化搭台,政治唱戏”的形式,开展全院干警喜闻乐见的英模报告、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
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神”,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形”。黄埔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中处处渗透精神文化的内涵,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使文化建设“形神兼备”。
该院审判办公大楼也许并不雄伟,但别具一格。它以毛面青石为基座,圆顶方体,黑白分明,前庭后院绿树成荫,犹如一个在绿茵上席地而坐的岭南少女。
张春和介绍说,审判办公大楼建成于2004年,是政府的“交钥匙工程”,由法院按照审判办公功能设计,政府有关部门招标建设,是当年依法治区的标志性建筑。建设外观寓意方圆融通,“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以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沿着台阶拾级而上,就进入了办公楼大厅。在东西两侧墙壁上,是两幅以法官形象、和谐家庭为主体的大型青铜色现代浮雕壁画,分别寓意“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
在审判楼大厅,摆放着一个巨大的法槌,与墙上“司法公正”雕刻艺术字连成一体,气势磅礴,给人以司法“公正、权威”的强烈震撼。
审判楼基座墙壁上,是一面巨大的“宪法墙”。办公楼、审判楼连廊上的“文化长廊”,是法院文化活动的集中展示带。长廊以法院文化为视角、以院训为主线,划分为“以人为本”、“以民为天”、“以法为魂”、“以院为家”四个部分,展示了法院工作和法院文化的方方面面。
张春和解释说,该院物质文化建设以“宪法墙”为基础,与办公楼、审判楼大厅的文化设施和“文化长廊”连成一体,构成了“一墙一廊两厅”的独特天平景象,寓意人民法院以宪法为基石,依法办案,托起神圣的法徽。
“民”:服务宗旨
黄埔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可以为当事人、信访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大厅里摆设有饮水机、电子触摸屏、复印机、刷卡机等,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开庭公告。
黄埔法院设立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和设施,来办事的残疾人还能享受哑语翻译等免费服务。该院被广州市人民政府最早授予“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示范单位”。
让人耳目一新的,还有诉前联调指引及相邻的联调工作联席会议室、诉前联调工作室和调解室。
据介绍,黄埔法院通过诉前联调机制,协同全区有关部门、基层单位调解了大量民事纠纷,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节约了审判资源。去年8月,黄埔区被评为全市两个“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之一。
最近,省综治督导组来调研,组长高扬称,黄埔法院既承担诉前化解纠纷的重任,又“损失”了诉讼收费,“做的是自己‘劳民伤财’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事”。
以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为基础,全面落实和创新司法为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黄埔法院已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
该院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措施,在法院广场前树起巨大电子显示屏,公开相关信息。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征询意见、参与执行听证,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把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从现实社会到网络世界,“阳光司法”的空间不断扩大,公开审判也从法庭向网络空间延伸。去年6月,该院在新浪网开通了官方微博,及时公布法院动态、开庭公告、诉讼指引和庭审直播等信息。
截至目前,该院在官方微博上图文直播了8起刑事、民事案件,并视频直播了重大案件的庭审活动。法官们规范严谨的庭审语言、张弛有度的庭审节奏,受到网民的一致好评。
“法官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司法行为、司法礼仪,是直接反映法院行为文化的‘试金石’,也是法院精神文化的外在表现。”张春和谈到法官的庭审表现时,强调了法院行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在广东高院委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主办的“广东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中,黄埔法院的整体评价满意率达99.3%。
“法”:正义源泉
法院文化的软实力,最终要体现为公正司法的成效。黄埔法院的文化建设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在全省法院开展的“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竞赛活动中,考核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共有15项核心指标、5项指导指标,该院全部达标,并连续两年名列榜首。
副院长曾建东认为,争当“排头兵”活动并非单纯追求办案指标,而是在日常司法活动中培育法官的公正司法理念,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扎实提高审判执行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提升法院的审判管理水平。
黄埔法院实施审判管理动态监控、集中点评和激励机制,每月公布各业务部门办案指标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措施,并在院务会议上点评,形成“比、学、赶、超”的竞赛氛围。
此外,该院定期开展发回改判案件点评会、庭审及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开展年度“十大精品案”、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对优秀案例和裁判文书给予奖励,把差错裁判文书公布于众。
审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该院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得到了升华,形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
被誉为“黄埔经验”的少年司法文化,充满了求实、创新和人文精神。该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首创了“三分”(分别羁押、分案起诉、分案审理)诉审方式、“四感”(亲属感召、监所感知、法庭感化、被告人感恩)庭审模式,探索创新与之配套的未成年被告人考察教育、社会调查、社区矫正建议、心理测评与矫正等工作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帮教工作创造了许多富有成效的经验;
蕴涵司法社会化、民主化和司法和谐理念的“联动调解”文化是该院又一个文化“品牌”。他们积极创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与区人大代表各街道联组开展“人大代表与法官联动化解社会矛盾”共建活动,实现“联动接访、联动调解、联动防范”;
正处于探索之中的家事审判文化也引起社会关注。针对婚姻家事案件的特点,该院以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对处于弱势的女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给予倾斜性保护。同时,协同民政、公安、妇联等行政和社会团体,通过发出和执行“人身保护裁定”的形式,对婚姻家庭、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予以司法干预。
“院”:柔性管理
“把法院比做一个‘家’,就是在法院管理中要有‘治家’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张春和谈到法院管理时如是说。
这个“家”,首先是“学习之家”。院领导班子把建设“学习型法院”列入文化建设范围,以学历教育为基础、素质教育为重点,搭建了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社会锻炼、人文教育和理论研究五个学习平台,大兴学习研究之风,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目前,黄埔法院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全院有在职干警102人,本科以上学历99人,占97.06%,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9人,占18.63%。
“科学发展研究小组”是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学习研究团体,是院领导班子的“智囊团”。院领导班子的重大决策、改革创新举措的出台,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都要事先经过“智囊团”调研把脉,提出意见和建议。
“埔法论坛”是该院业务学习和人文教育的平台,被干警称为自己的“百家讲坛”。自去年初“开坛”以来,“埔法论坛”已举行了10期。
院领导班子认为,管好这个“家”,既要“从严治警”,也要“从优待警”,营造一种人文关怀氛围,建设一个“温馨之家”,舒缓干警的工作压力,为干警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近年来,该院逐步建设或改造了图书馆、篮球场、乒乓球室、院史室、荣誉室和康乐园等文化设施,为全院干警读书学习、休闲娱乐、锻炼身体创造了良好条件,打造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
升级改造后的图书馆使用面积100多平方米,设有藏书区和阅览区,成为干警陶冶情操、学习研究的好去处。
该院的文化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员参与的“文体协会”,节日性的文艺汇演、书画展览,日常化的篮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关怀备至的干警健康检查,热闹温馨的生日庆祝会……无不体现全院干警团结友爱的文化情怀。(李桂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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