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获悉,该市首家“家事审判庭”在坡头区法院挂牌成立,并由清一色女法官组成。
坡头区法院院长林保南表示,家事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且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及专业性。“家事审判庭”采取“圆桌审判”模式,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进行专门审理,一改向来“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局面。
据介绍,“家事审判庭”将发挥女法官刚柔并济的优势,同时,在审判庭的场景布置上采取新颖的“圆桌式”布置,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同坐一张圆桌前,突显家庭和谐平等的氛围,较好地把法律的刚性与法官的人性、当事人的亲情、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融合在一起,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双方对立,恢复双方的感情,促成和解,更好地处理家事矛盾纠纷。
据了解,近年来,湛江市法院系统在司法便民、惠民的道路上进行了许多全新的尝试,不仅将法庭“搬出去”,开展巡回审判,在乡村的田间地头开庭,甚至在农户家里或渔民船上审理案件,此外,还实行“先受理案件,审结或执行到位后,当事人再来缴费”的做法,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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