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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纪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2013-04-11 10:11: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联席会议纪要,就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达成一系列共识。

    会议纪要强调,继续做好三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有关意见措施的落实和固化工作。就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定,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并制定细化措施,为律师阅卷、材料转递、进出安检等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强法官与律师职业交流平台建设,三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研讨交流活动,近期将共同组织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实务研讨交流。

    会议纪要要求,市律协从行业规范角度,分类制定律师参与诉讼并与法院对诉讼活动的规范性要求相对接的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引或操作规程,提高律师参与诉讼的规范度和便利性,全市法院予以支持、配合。探索建立符合律师协会规范化格式要求的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及相关申请等诉讼材料和文书的签收和审查机制,共同提高工作效率。

    会议纪要还强调,三方在推进律师参与诉讼纠纷化解工作上加强合作,依托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在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独特作用,共同推动、引导律师参与或者主持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等诉讼纠纷的调解、和解工作,促进各类诉讼纠纷的有效化解。

    会议纪要还要求,加快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内、外网信息交互传递和三级法院信息自由传递的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建设,拓展律师通过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立案、递交材料和查询等网上参与诉讼功能。对律师通过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参与诉讼的,法院予以快速审查、及时回复。

    近年来,重庆法院通过创新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标本兼治,全面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重庆高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全面保障律师代理权、辩护权,并建立常态工作联系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相互听取意见和建议。重庆高院还推行“单方退出”机制,通过任职回避,清理“夫妻店”、“父子店”,尽量消除导致司法不廉的不利因素和可能性。同时,为了防治、避免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违反回避制度和任职限制制度,以其他律师名义为原任职法院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重庆高院和市司法局共同建立“隐性代理”的信息库,互通“隐性代理”的情况,并通过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王洋 李圣丹)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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