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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四措施助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2013-04-10 16:18: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年来,贵州省清镇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以“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保障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措施之一。三年来,共接待农民工来访来电咨询3100余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19件,受援人达345人,发放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15200余份,挽回农民工损失100余万元。

    构建援助渠道网络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

    在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法律援助窗口,实行全员接待值班制度,实现接受法律咨询零距离。

    清镇市司法局建立了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平台,配有专人值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在各乡(镇、社区)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了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每个村(居)都明确一名法律援助工作员,同时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老龄委等部门联合建立了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开启绿色通道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办案质量

    针对群体性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案件多发的现状,首先提前介入化解风险。实行全程督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欠薪执行到位。最后建立长效机制,为农民工“讨薪”搭建平台。

    2013年1月份,该局法律援助中心为84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包括广铝项目施工单位六冶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该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农民工的申请后,立即指派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来承办此案。经法院立案,六冶最终将所欠工资支付到了农民工手中。

    三年来,通过非诉讼法律援助途径解决的劳资纠纷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11%。

    落实案件回访制度确保援助案件取得实效

    建立案件质量回访制度,对案件的指派、办理、结案、案卷制作等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以受援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援助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第一标准。

    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每年受理案件的10%进行电话回访或走访,向受援人征求对案件承办人员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案件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工作效率、廉洁情况等,对发现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给予处罚,对办案质量好的,在评选先选优时优先考虑。

    制度施行以来,已电话回访农民工15人,未发现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现象,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达100%。

    丰富宣传手段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

    注重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对农民工援助案件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予以报道宣传。

    2013年春运期间积极开展“绿丝带”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期间,该局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余份,农民工维权手册150本,普法维权环保宣传袋100个,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用志愿服务行动向农民工传递关爱,提高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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