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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法院推进“阳光司法”弘扬司法民主

2013-04-10 14:54: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法院网 

    重庆南岸法院自2012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以来,始终坚持以司法公开促审判、以司法公开提公信的工作思路,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推进“阳光司法”,重视便民服务

    一是坚持立案信息公开。完善立案接待窗口导诉、立案、查询、司法救助、接访、司法辅助工作管理、诉讼事务办理、法律咨询等功能。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指导、材料收转、审判流程查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多功能、综合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工作平台,依法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加大案件查询系统建设力度,强化案件信息同步录入,推进案件互联网查询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的网上立案、网上送达、联系法官、办案进度查询等功能,进一步加大面对社会公众的“一站式”在线诉讼服务系统的建设力度。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电话,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帮助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2012年共有418起案件当事人免交、缓交诉讼费92.7万余元。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缴纳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以及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法院廉政监督相关规定等事项。二是坚持巡回办案公开。不断完善司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巡回审判活动,在辖区多个社区设立“法律专家诊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允许公民凭身份证到庭旁听,并专门设立媒体旁听席,允许记者、电视、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到庭旁听、录音、录像。加大数字化法庭建设力度,逐步推行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媒体庭审直播、录播工作。推进远程审判、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三是坚持涉诉信访公开。设立了涉诉信访温馨接访室,摆放舒适的沙发、靠背椅、鲜花等,营造亲切的谈话氛围,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拉近法官与群众沟通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院、庭长接访、“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直接与群众沟通,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又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使法院工作进一步深入群众,凝聚民心。

    二、坚持审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完善审限监督管理、案件流程管理、排期开庭管理等规定,建立案件跟踪、督办、催办、警示等制度,规范法官庭审行为,促进了庭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二是严格执行诉讼法的规定,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一审、再审案件,全部进行公开庭审。对社会关注程度高,有一定影响和维稳风险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当事人亲属以及新闻媒体参加案件庭审、调解、旁听,扩大了庭审公开的范围。三是强化公开开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论证、公开宣判,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2012年至今参与审理案件4346件,陪审率达99.8%;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巡回审判,全面推进庭审公开。四是对外公布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便于当事人进行查询和了解。向申请执行人公开调查信息、调查方式及结果,及时向申请人提示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和执行风险,及时告知申请人案件未结的原因,进展情况和执行指标的评估情况。有效扩大了执行工作的影响力,公开、公平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搭建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加强院长电子邮箱建设,坚持院长亲自阅览、批处电子邮件,充分发挥院长邮箱沟通民意,了解民情、化解民怨功能。建立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与公众面对面交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主动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立案信访窗口监督员和工作作风监督员,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形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赢得公众、媒体的信任和支持。二是健全完善联系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进行座谈,并充分听取、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督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工作。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三是公开法院工作活动。我院创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刊物《南岸审判时讯》以及学术刊物《南岸审判经纬》。目前,《南岸审判时讯》出刊7期,共计发出7000册,《南岸审判经纬》出刊3期,共计发出1200册。自我院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以“重庆南岸法院”命名的官方微博以来,共发布微博630条、图片460张,该院微博的粉丝32821人。我院利用微博交流迅速的特点,及时与网民互动,通过微博处理相关投诉2件,接受法律咨询58人次。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引导作用,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作用。(宋海燕)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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