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清在农村建起100个司法服务站
“村里的法院”服务百姓更贴心
河北永清县法院着力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基层法院为主体,在农村建起100个司法工作服务站,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村里的法院”。4月1日,这一做法开始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在永清县土楼胜利村,村党支部书记孙少志介绍,司法工作服务站建立后,乡亲们有点小矛盾都愿到服务站说道说道,使很多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
几天前,该村王某在赶集时,不慎与邻村万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剐蹭,王某鼻骨骨折。经调解后,万某赔偿王某6000元,并约定一个月内支付到位。为解除王某的顾虑,服务站指导双方向法院递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法院当天立案、审查,并制作、送达了裁定书,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
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说,司法工作服务站是以基层法院为主体,依托村(街、社区)建立起来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基本职能是指导民调、解决纠纷、司法确认、案件回访、沟通联络、法治宣传。
去年7月至今,永清县法院先后在农村建立了100个司法工作服务站,覆盖全县386个村街,累计指导化解各类纠纷813起,司法确认96件,接受法律咨询3618次,为依法治村提出司法建议119条,为村街解决涉法问题64个。他们还到校园开展法律讲座102次,在村街开展法治宣传318次,开展巡回审判125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工作服务站建到村街,也整合了村街干部、调解志愿者、乡镇包村干部等各种社会力量,形成了各方联动、优势互补的司法调解大联盟。据介绍,通过建立司法工作服务站,永清县法院共聚集了2074名热心公益事业的民调人员,壮大了基层调处力量。
(通讯员/高占国、马聪文 记者/解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