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于4月1日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福顺,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岳世淑,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团省委书记申红兴,及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马骥主持会议。
徐福顺同志在全面肯定2012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对目前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做好201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加大《未保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深入持久宣传,逐步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全省各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省未保办开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着力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二要落实《未保条例》,提供关爱帮扶。要重点抓好《未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努力在执行法条内容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对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儿童女等弱势未成年人开展帮扶和救助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强专项整治,净化成长环境。要针对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深入开展重点未成年人群体排查工作专项行动,摸清我省五类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底数,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政策建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四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化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与未成年人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有意识地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判,积极探索建立与未成年人群体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群体的思想动态,围绕未成年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疏导情绪,有效解疑释惑,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提供良好的法规制度保障。五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工作。认真梳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各方面的问题,形成研究课题,制定调研计划,明确牵头成员单位,坚持走下去、走出去,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到发达地区和临近地区调研,学习省外的先进经验,提出有效措施,认真讨论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申红兴同志代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总结汇报了2012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提出了2013年重点工作建议。申红兴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整合资源,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措施;积极探索,推动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有效提升未保品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会上,省未保办还为与会人员播放了《未保条例》动漫宣传片《义务宣传员》,发放了动漫宣传片光盘、漫画口袋本、彩页宣传册、汉藏双文法条单行本,下发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通报》。(来源\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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