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改革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各地“自下而上”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目的是在具体执行前增加群众的意见表达,预防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但如果只重视其维稳作用,可能会忽略它更重要的价值,即通过评估寻求让群众满意的政府决策机制。
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不大,总面积698平方公里,人口46.3万。但博山社会矛盾不少:作为一个百年老工业城市,博山自1996年以来已有50余家企业破产关闭或重组,下岗职工众多。因山多地少,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压力巨大。
要小心化解老矛盾,又要避免出现新问题。因此,博山区从2010年底开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都要事前评估。
博山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两年多以来,先后在90多个重大事件中验证了其实践成效,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可预见的政策风险。不过,这一制度的生命力更在于细节的不断完善,比如哪些事情属于重大事项,评估如何保证独立性和专业性,责任追究如何落到实处等。
——编者
为啥由政府主导?
项目实施方评估碎片化,目前政府评估更系统成熟
从博山城区北行2公里左右,便是企业聚集的经济开发区。
在徐雅村和李芽村之间的300余亩土地上,银仕来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新型面料及配套10万锭新型纺纱项目即将动工兴建。而在不久之前,这块土地上还有两家企业的厂房及700余户村民家的坟墓2000余匣。
“企业最怕的就是和周边群众发生矛盾,前期解决不好,投产后隐形的、潜在的损失会难以估量。”公司副总裁刘宗君坦言,虽然企业也会对当地的投资环境进行综合考察,但只能获得一些碎片化信息。“政府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加系统、成熟,虽然不能说100%地消除隐患,但的确能让风险降到最低,这个项目也是建设环境最好的一次。”
在山头街道办事处窑广社区,党支部书记丁吉泉也有相同感受。这两年,窑广社区旧村改造中有几户提出的补偿要求远远超出标准。“就因为这事,风险评估时被定为暂缓实施,我们后来又重新规划设计,不去拆他们的房子,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都搞好了才开始动工建设,现在整个社区已经改造完成了60%,没有引发矛盾冲突。”
对新旧矛盾交织的博山区而言,政策风险事前评估机制相当于一个“过滤器”。
2010年11月,博山区制定出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利益调整的重要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级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等,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分级评估”的原则,博山区确定了区、镇、村(居)三级责任主体。评估内容包括合法合规性、合理合情性、可行可控性、安全安定性。评估程序则分为确定评估事项、指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论与备案、落实维稳工作措施五大步骤。
“过去作决策、上项目,往往存在程序不规范、运作不透明、群众不知情的问题。”对于出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初衷,博山区委书记许冰这样诠释,“不是为了否决而评估,而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发展。虽然决策的时间延长了,但把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化解了,这样后期实施起来自然会更顺利一些。”
如何避免评估流于形式?
将评估纳入行政流程,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可能引发的四类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结果:第一类风险,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无;第二类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这是颜山国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一段。
项目拆迁涉及3个村1300户,回迁面积达30万平方米。博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项目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村(居)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进行评估和论证。一些社会阅历丰富、有威望的离退休人员以及环保、规划、生态等方面的专家也被邀请参加。
在一次座谈会上,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杨勇提出,项目旁边有条河道,原来一直具有泄洪功能,但规划设计时只考虑了景观效果,这一问题很快就被考虑进去。每一种户型的设计,都征求所有村民的意见,甚至为了卫生间的位置也专门开过多次会议。“最后形成的只是几页薄薄的纸,但背后却是大量细致耐心的前期调研和分析工作。”
“都说干群关系是鱼水情,干什么事、想怎么干,都得跟群众说透了,把服务做好了,这样才能鱼帮水、水帮鱼。”78岁的张义君老人住上了87平方米的楼房,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群众可能搞不清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是政府做的事对群众好不好,心里都清楚着呢。”
为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流于形式,博山区特别规定,对于重大决策,相关部门提请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时,必须同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否则不予出台;对于重大事项,未经评估或虽评估但评估报告未经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的事项,有关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备案。
博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同军表示,如果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期还出现了矛盾和问题,那风险评估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说白了,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根本标准。”
此外,博山区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以及因风险预防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评估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何走出自我评估偏向?
条件成熟以后,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向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在博山区,符合登记和落实条件的企业204个、人数8522人,不符合本次登记条件人员大约6585人,情况特别复杂。区计生部门在落实政策前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按照其所属企业逐个制定预案,确保了政策的稳妥落实。
两年多来,博山区先后对94件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均未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统计数据显示,博山区的信访案件数量连续出现大幅下降:2011年同比下降11.7%;2012年同比下降21.8%;今年1—3月份同比下降15.5%。
不过,还是有质疑的声音:由政府主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性公正性能否保证?一些评估报告模糊其词、过于笼统,是否真正具有参考价值?参与评估者是否具备相应的水平和能力……
作为这一机制的倡导者,博山区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周茂松并不回避这些质疑,“毕竟是一项开展时间不久的工作,应该说还有很多要改进的地方。比如评估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比如要建立各类专家队伍,多听听更权威、更专业的声音。”
这两年,博山区专门制定了两份文件,明确了三级责任主体各自的评估范围和责任,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联席会议制度。
博山区还对一些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进行超前评估、提前预警,不断拓展风险评估的内涵和外延。2012年,博山区对房地产、工业企业、劳动就业等领域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了30余篇情况清晰、措施有力的评估材料,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因素及时防范和处置。
“一开始可能觉得是多了个麻烦,现在看是多了个‘保险’,大家心里边都有了‘风险’这根弦,跟群众打交道的时候自然也更有底。”在基层工作,山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谢鲲鹏觉得,矛盾要化解在最基层,关键是要在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上下功夫。
周茂松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还很长,未来评估的过程也必须更加精细。“等条件成熟了,完全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防止政府主导评估所可能产生的倾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