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这是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
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趋势,公安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人们的心态变得浮躁和功利,民警的目标追求和价值取向正受到现实化、物质化的社会评价标准的冲击,导至“幸福感”下降;而另一方面,在社会改革发展进程中,各类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公安承担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任务日趋艰巨和繁重,民警疲于应付却得不到社会理解和支持,导致“相对被剥夺感”上升。这“一升一降”的问题,正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但有些方法是关键的,也是相通的,这就是打造过硬队伍的 “三字经”,即爱、激、育。“爱”——凝聚警心。有一首歌叫做《有爱才有家》,只要有爱,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才会不断增强。我们一直倡导和谐社会、和谐警民关系,那么作为公安机关,首先应着力积极打造和谐警营。我们要求民警把群众当作亲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首先就应把民警当作亲人,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倍加呵护与关爱。唯有如此,爱才有可能传递和延伸,才能更好地知警心、汇警智、聚警力,推动公安事业良性健康发展。为此,我们首先要做好民警的“代言人”。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不少民警常常处于高压、疲惫的工作状态中,有时还不被理解,甚至被恶意中伤、打击报复,或诬告陷害、谩骂殴打。因此,一旦有此类事件发生,组织上应及时调查事件真相,给予民警温暖和关怀、理解和信任,坚决为民警维权正名,坚决不让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泪。其次,要做好民警的“贴心人”。从制度上讲,要尽可能地增加和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用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除年休假制度、民警生病住院、本人及子女婚嫁、直系亲属病故或意外伤亡等慰问(必访)制度外,还可以考虑增加“六一儿童节”父母放假一天等更人性化的特殊规定。从形式上讲,应坚持“情”字当头,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地了解民警的所思所想和实际困难,由组织出面想方设法予以解决,真正做到“以真情暖警心,以温情稳警心”。“激”——增强活力。孟子曰:“激而行之,可使在山。”这充分说明了激励的重要性。激励的出发点是尽可能满足队伍成员的各种合理需求,从而挖掘其潜能,散发其光芒,使队伍始终充满活力。需求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从低到高可分为五个阶段,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是两个高层次需求,这也正是我们遵循客观规律,激发队伍活力的着力点。目前很多民警的需求热情更多地还体现在:自己的工作能否得到领导的肯定。如果领导在平时多给下属一些信任、肯定、认同和赞赏,那么下属的积极性必定会得到极大地提升。此外,还应根据目前警察队伍年龄结构层次的多样化 (50后、60后、70后、80后、90后)特征,结合不同年代人群的性格特点、目标追求,针对性地采取表彰奖励、经济鼓励、提拔任用、级别待遇等不同激励措施,拉动队伍活力整体提升。“育”——提升能力。古人云:“栽者培之”,抓队伍素质最重要的途径就是育人。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打造系统化、专业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战需求。其中,尤其要注重人才的“梯队化”建设与培养。如果将新警初任培训比作“标准化生产”,那么之后的专门业务培训、骨干力量培训等则是将从“标准化工厂”中生产出的“标准化产品”进行“深加工”,使之从初步胜任到成长为岗位能手。因此,我们应在每一批次警员中,发现和挖掘有能力、肯干事、能干事的民警,进行重点培养和锻炼,使之成为“精品”,这样就会出现层层有典型、级级有样板的梯次发展格局,并以点带面带动整个队伍全面发展。此外,我们还应充分利用好内外两种资源,拓展育人渠道。“内”指的是警营内部各业务骨干、经验丰富的老民警以及各类专业人才等,我们应及时给他们提供讲台和施展才华的舞台,在实现其自我价值的同时,完成传、帮、带的任务;“外”指的是外部学习资源。比如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公安高等院校教授等等。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交流与学习,拓宽视野,增长才干。(作者为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