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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法院将设家事审判庭

2013-03-29 16:02: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深圳特区报 

    27日从宝安区法院获悉,该院将在“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暂名“家事审判庭”。与“家事审判合议庭”这种临时组成不同,家事审判庭将是一个常设机构。

    宝安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力英称,目前准备工作就绪,正等待机构编制部门同意。业界认为,这是家事审判程序的大胆创新,实现法律学者多年的呼吁。

    近年宝安区涉及家事纠纷的案件都在增加,2012年此类案件有1446件,2011年是1294件。张力英本身是女性,常年经手家事案件,“许多家事纠纷演变为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让我们常常感到有心无力。”就此话题,她便多次主动和记者通电话,“希望全社会都能来关注这一领域。”

    早在去年9月份,宝安区法院就一起和宝安区妇联协商,拟以“妇联干部+专家+退休干部+社工+志愿者”为观察团的形式,推进家事审判庭的设立。去年5月合作成立的“家事审判合议庭”也为审判庭的设立摸索出成熟经验:以在家事审判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女法官为骨干,明确家事案件“财产申报、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的审理原则。

    不仅如此,家事审判庭的设立将实现证据规则的突破和对家事纠纷中弱者的保护。在证据上,将采用推定家庭暴力事实存在和法官依职权询问的方式进行,提高家暴认定率。“事实上,许多操作在法官审理中都运用了,审判庭的设立将促进标准统一。”张力英说。

    此外,家事审判将强调对当事人弱者一方的保护,根据省高院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使用指引》,发出人身保护令。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