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应征者比,很安静,话不多,文静知礼——这是颜艳红在应聘时给当时前来招聘的蓝孔雀幼儿园园长陈茜留下的第一印象;
严格执教、工作负责、礼貌待人。在今年9月的秋季招生中,甚至有很多家长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园长,点名要孩子进颜老师的班,因为“颜老师对小孩认真负责”——这是虐童照曝光前,幼儿园家长眼中的颜艳红。
但就是如此一个在教学素养上似乎“无可挑剔”的幼师,在回答自己代理律师提出的“你知道你的行为属于虐待儿童吗”、“你的行为已经伤害到孩子了”、“把虐童的照片放在QQ空间中,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等等问题时,回答却是——“不知道”、“不明白”、“无所谓”。
“这是一种对儿童权益的漠视、法治意识的淡漠。作为幼师的颜艳红,保护儿童权益的概念严重缺失。”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向记者表示,“这是由于从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到学校管理过程中,单纯以技能型、知识性教育为主造成的恶果。”
“如何将法治理念尤其是保护儿童权益的意识植根于教师心中,转化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是目前不论是师范教育还是学校管理中亟待完善的命题。”熊丙奇说,事实上,教师职业的法治教育并不缺乏,但“目前的法治教育只是单纯地构建知识性体系,在学校是在课本上学知识、试卷上背诵法治知识。比如在师范学习中,对于儿童心理学、教育学应该是有所学习的,但如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却没有涉及,这样是无法把关于学生的权益保护转化成教师的行为规范意识的”。
“到了工作岗位,从事幼师工作后学校只是进行师德的要求,但对于遵守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的要求却是没有的。”熊丙奇说,目前我国对于“合格教师”的评价体系亟待转变,尤其是法治意识方面的评价,“不但需要从考察知识性方面进行评价,还需要从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过程化、常态化的评价”。
此外,熊丙奇指出,一直以来,对于老师侵犯学生权益事件,大多地方教育部门、学校采取的做法是对当事人进行内部处理,“而这些事件,本质是法律问题,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问责,学校再根据司法的处理,对当事教师进行行政处理。如果对于所有侵犯学生权益事件,都采取这种处理方式,那么,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遵纪守法的意识会加强,违法侵权事件将会得到遏制,而不像现在,学校只是按师德规范、要求教师——法律都不严格执行,却谈师德,是根本没有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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