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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正司法为民:拯救冲动的“荷尔蒙”

2013-03-25 15:35: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贵州民族法制网 

    公正司法为民:拯救冲动的“荷尔蒙”

    ——贵州织金县人民法院“一三三”审判管理方式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不容忽视,攀升的未成年犯罪率

    一组四年以来的数据。

    2009年,贵州省毕节市织金法院共有4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010年,此类案件上升到40件。

    2011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19件。

    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43件。

    数据显示的,不容否认已成为全社会的难言之痛。

    143名懵懂少年的失足,143个家庭的心酸,全社会教育和关爱的缺失。

    或因一时冲动,或因对外界的好奇,或因家庭教育失当。

    暴力趋势愈发明显,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中的抢劫、斗殴等案件数逐年上升。

    案件中,很多未成年人的作案动机催人反省。

    小鑫是该县某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年仅15岁,其母早逝,其父为生计长期在外奔波,无暇照顾孩子,小鑫便无心上学,上课时大多在外游荡,认识了在社会上的同龄人小红。

    一个春日之夜,凉风习习,一女孩躺在该县城关镇一小区凉亭内熟睡,小红二人携刀在该地游荡时将该女孩手机抢走。

    谈到作案动机,二人均称:“为了好玩!”

    15岁,春日之夜,凉亭,这些词串在一起展现的本应是一幅让人向往的画卷,但冲动的荷尔蒙分泌,注定让这样的夜晚变得胆战心惊,无知少年的青春也因此被蒙上阴影。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

    亲情法官,一根引导未成年人情感的纽带

    春意融融,百花吐芬,正是学生开学时节。

    叮叮叮……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

    王明莉法官赶紧接起电话,电话那头是曾经的失足少年小庆的声音。

    “法官阿姨,当初如果不是你们,我现在只是一个失去自由之人。”

    ……

    时间回溯到2008年前, 该县某中学学生小庆平时学习刻苦,因之前与社会上的一些混混有旧怨,恰好小学同学李某在外带有一帮兄弟。

    “可以帮我出头,但他们打架时,要我参与。”庭审上,小庆痛哭流涕,悔恨交加。

    2008年8月至11月,小庆多次参与打架斗殴并将人打伤。公诉机关遂将小庆等人起诉到法院。

    类似的案件,社会危害性实则不大,但放纵处理亦显不妥。

    一个少年的无知,要么毁灭,要么拯救,与其毁灭,不如拯救。

    “小庆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请求法官给予小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小庆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上说。

    “如果只是简单处理,不深入了解,不给予机会,这个少年的一生很可能就此毁了。”法官王明莉善于和涉罪少年沟通,开庭前到小庆读书的学校了解情况。

    的确,小庆之前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表现良好。

    在和小庆谈心时,王明莉未就法律上发表长篇大论,而是以一个母亲的身份,从小庆的出生,谈到农村孩子求学的艰辛,再谈起含辛茹苦在外辛苦赚钱的父母时,小庆眼圈显得有些发红。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孩子读书,小庆父母在耕耘农田之余,平时到县城里背背篼打零工给孩子找学费。

    王明莉以此为突破口,激发了小庆重生的决心。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意。

    之后小庆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缓刑,得以重回学校继续读书。

    苦心人,天不负,2010年,小庆如愿考取了某重点大学。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均采取重在教育、惩治为辅的审判方式,量刑上能轻则轻,该轻则轻,目的是挽救他们。”该院李兆鸿说起类似案件的处理。

    谈起造成未成年人的犯罪的原因,李兆鸿说道:“与其说是主客观的原因,还不如说是情感的缺失。”

    诚然,儿童和少年时代,是人一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期,也是最关键的时期,也更需要亲人的关怀和亲情的关爱。

    一旦缺失,紊乱的便是幼小而纯真的心灵。

    该院为此在刑庭等业务庭配备一批情感法官,在未成人犯罪等案件的审理上,重在情感疏导、辅以法律教育,像父母对子女般,知冷知热,知根知底,用情感化,用心管教,在此类案件上,效果显著。

    真情法庭,三方共筑对留守少年的关爱

    然而,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法官仅是环节之一。

    对未成年来说,平时接触最多的也就家长和老师,家长或老师环节的脱节,势必给成长中的孩子带来影响。

    该县少年小云平时学习认真,也很懂得尊老爱幼。

    去年春节期间,少年小军等四人取乐一酒后老人,小云外出游玩时喝止了该行为,因而与小军等人有怨。

    去年3月,小云开学之后,四少年寻上门来,挑衅小云,谁知反被小云将小军等人杀伤。

    小云后怕不已,当即将其中一人送往医院抢救。

    庭审时,法庭作出的社会调查表显示:“小云平时在家期间尊重村中老人和朋友,邻居相处很好,在学校读书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秀。”

    对此,公诉机关并无异议,公诉意见称:“小云平时表现很好,无犯罪前科,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其父积极主动赔偿了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为有利被告人小云今后成长,可对其宣告缓刑。”

    庭审结束,但对小云的教育帮助并未中止。

    小云的父母均是农民,平时在外务工,将孩子留在家中,疏于管教。

    “庭后我和其父母沟通,希望能够多拿点时间来照顾孩子。毕竟,孩子读书是大事。也找到小云的班主任老师,小云回到学校后要对其多加鼓励,倡导其他老师和同学不要对小云贴上罪犯标签,诚心相待,免其自暴自弃。”审判长李兴茜说道。

    法官,家长,老师,三方关爱,有机衔接。

    庭前,庭审,庭后,关爱氛围,至始而终。

    知耻而后勇,知错而奋发。

    何况于小云而言,当爱回归了,还有什么不可以改变?

    “法官阿姨,我近段时间在学校学习逐渐上来了,我会好好学习考取大学的。”看到曾迷失过的少年之梦重新点燃,李兴茜法官为此欣慰不已。

    温情司法,三重防护重塑失足少年人生

    事实上,如何给未成年人的成长扣上金钟罩,关键环节也在于预防。

    预防其犯罪,预防其再犯罪。

    “学校宣传、刑事和解、判后帮教三层保护有机统一,学校宣传是前提,刑事和解是手段,判后帮教是关键,预防犯罪是根本目的。”李兆鸿院长有着多年的审判及管理经历,其倡导的“一三三”审判方式挽救了的少年罪犯不少。

    宣传是为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为鼓励干警做好宣传,深入宣传,该院制定机制,鼓励宣传,从而至上而下,院长带头,法官争先,四年时间到各中小学校宣传4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近10万余册。

    刑事和解制度是保障,和解中多方参与进来,各方坐拢,平等协商,既要让过失少年悔过知错,也要孩子及家长承担责任。

    判后帮教环节亦不可或缺,该院为此规定,法官应定期帮教,多方帮教,主动帮教,掌握其动态,熟谙其心理,防范再犯罪。

    帮教中,既要做到警钟长鸣,避免再次失足,也要助燃生活的信心,重获新生。

    14岁的小亮去年4月伙同他人上街“找钱”,抢劫了一醉酒男子老张价值1000余元手机,组织各方和解时,被害人老张得知小亮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从小大多在外婆家生活,很少得到父母关爱,之后走上犯罪道路后,谅解了小亮的行为。

    庭上,小亮母亲许某向法庭表态:“之前都是我们缺乏管教,让孩子走上这一步,恳请法庭给予一个孩子重生的机会,我将把小亮教育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鉴于小亮母亲主动赔偿损失,也取得被害人谅解,加之具有其他从轻或减轻情节,法庭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未成年犯罪的预防、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院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这更多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李兆鸿院长倡导。

    为了孩子,为了下一代!

    每一个人听到如此呼声,难道会忍心拒绝?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