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等职业学校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传播新技术新理念的重要阵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投资的逐步加大,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给予了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伴随而来的是发生在中高等职业学校内的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多发、上升趋势。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办案情况为例,2010年至今,该院先后查办了发生在中高等职业学校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移送此类犯罪线索2件2人,同比上升100%。
案件特点分析。一是涉案岗位集中。校园受贿案件的犯罪分子有大权独揽的“一把手”书记、校长,或分管基建、采购等“肥差”的部门负责人。二是作案时间集中,呈现“校园特色”。除传统节日外,每学期开学前后,每年9月教师节前后,都是职务犯罪的集中高发时间段,尤其易发贪污贿赂犯罪。三是权力寻租环节广泛,基建领域成“重灾区”。在招生、教具校服采购、师生旅游等多个环节都可能发生权力寻租现象,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城市规划的调整和院校合并的加快,很多学校整体搬迁、易地兴建,基建领域因此成为职务犯罪“重灾区”。
犯罪成因分析。一是社会形势变化。长期以来,中高等职业学校发展平稳,在高考热的背景下职业教育一度默默无闻,入学竞争不激烈,资金投入不大,造成职务犯罪发生可能性降低。而目前,因学生就业形势发生变化,高素质劳动者重受市场青睐,职教渐成热点,因而腐败逐渐滋生。二是教职员工法治观念淡薄。校园相对来说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较少,教职员工对职务犯罪的警惕性不强,部分教师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主体身份定位不清,认为收受家长钱物不会构成职务犯罪。三是监督机制缺失。由于教育系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主管部门往往对学校教学质量、学生升学率等比较重视,但对教师特别是“一把手”校长的监督制约不力,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必要的监督。
预防中高等职业学校职务犯罪案件的建议和对策。结合近年来该院查办的发生在职业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系列案件,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高校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外部监督,优化监督模式。三是加大打击力度,惩防并举造成震慑。
(作者: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 陈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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