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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开发区“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

2013-03-25 10:02: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没想到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会如此地公正,我一定会好好悔过,争取宽大处理、早日离开这里!”17岁的湖北少女吴某隔着看守所的铁窗,发自内心地对代替她父母参与讯问的“合适成年人”张萁芸说。

    吴某从湖北来到无锡新区一家企业打工。她因一时贪念,盗窃同事的银行卡,并提取人民币3200元。该案侦破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并提请无锡开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由于吴某是未成年人,根据新刑事诉讼法270条的规定,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于是,无锡开发区检察院拨通了吴某父母的电话。但是,由于路途遥远,吴某父母无法及时来锡参与诉讼。

    “虽然新刑诉法自年初施行以来,还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但检察机关必须公正执法,吴某的合法权益必须保障!”这时,办案的检察官们又根据新刑诉法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的规定,经考察,认为新区东风社区负责妇女工作的张萁芸热心公益、关爱青少年,是非常适合本案的“合适成年人”。于是,无锡开发区检察院邀请她作为该院首位“合适成年人”参与吴某涉嫌盗窃案诉讼活动。

    父母远在家乡,自己身困囹圄,倍感孤单的吴某深深地陷入了绝望之中。但是在检察官审讯之时,一位和蔼可亲的阿姨对她说:“我姓张,在新区东风社区负责妇女工作,作为法律规定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到你的审问工作中,确保你的合法权益。你年纪还小,希望你能主动坦白,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出去,重新开始新生活。”听到这句话后,吴某痛哭流涕,横在心头多日的不安一扫而空,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在检察官的提审中,作为“合适成年人”的张萁芸不仅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行为进行监督,而且还与吴某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犯罪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扶,使涉世未深的吴某开始坚信法律的公正。(通讯员 吕建伟)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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