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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设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

2013-03-22 12:00: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21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将组织设立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以更好地对公益捐赠和慈善募捐行为实施监督,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当日,广州市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介绍关于设立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方案。

    据介绍,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对象为广州市慈善组织,包括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以及根据《广州市募捐条例》取得募捐许可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近年来,内地慈善组织相继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此后不少慈善公益募捐活动颇受连累,屡遭冷遇。

    针对该社会关注热点,广州市民政局方面表示,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将对广州市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受赠及募捐财产使用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情况,接受社会捐赠及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情况,受赠及募捐财产的使用情况与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督委员会将由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组成,委员由广州市民政局聘任产生。监督委员会由11至1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

    据悉,监督委员会除了对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外,对因慈善组织运作不公开或不公平而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质疑的事项,可以主动开展调查和监督,独立向社会发布调查监督结果。

    同时,监督委员会还可向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发现的慈善组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调查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独立向社会公众发布年度监督工作报告。

    据透露,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所需经费由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负责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廖丽丽 文燕媚)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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