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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法工作群众满意度连年提升

2013-03-22 08:22: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各族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就像我们对和谐稳定的期盼一样,新疆政法部门只有确保司法执法规范、公正运行,才能回应广大百姓新时期的新期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形容说。

  熊选国介绍,近年来,新疆全区政法机关以坚持公正司法为根本准则,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着力解决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社会矛盾化解取得新成效,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问题,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去年以来,新疆各族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达87.65%,较2011年同比上升6.12个百分点,较2009年上升16.06个百分点。

  党委政法委: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突出源头预防

  2012年5月,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跃北路东段改造工程开工前,白碱滩区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启动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施工公告发布后,沿街诸多商户担心修路影响生意表示反对。白碱滩区委政法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暂停了项目实施。

  一周后,该项目施工方通过分段施工、搭建人行通道及设置出行、车辆绕行导示牌等改进措施,取得沿街商户的谅解。同年8月,跃北路东段改造工程完工。

  2012年,克拉玛依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达28项,其中涉及群众利益重大事项两项。

  近年来,新疆各地积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口前移,在决策各项重大项目时,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同时科学预测群众的承受能力。

  “群众不满,项目就暂停;群众有问题,就及时解决;群众心里有疙瘩,就疏导解开。”克拉玛依市综治办副主任徐泽峰说,风险评估模式已成为克拉玛依市创新社会管理的样本。

  白碱滩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宗起告诉记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又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措施,它要求领导干部或公务人员在处理问题时,要有一种法律意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社会中的疑难问题。

  新疆还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维稳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体系,严格督查督办。“项目启动有无风险,风险等级高低,不是坐在办公室拍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需要干部明察暗访,切实倾听民意,按风险点提出可行性建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稳办维稳一处副处长李志峰说。

  记者了解到,新疆各地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做到了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统一,在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司法公正实现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1月29日,经过逐级评审推荐,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马骏开庭审理的一起抢劫案的庭审,在被评为新疆全区法院优秀庭审之后,又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

  去年5月底,马骏接到通知,准备接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庭审评查组的抽查。

  一周后,一起抢劫案件的排期到了,马骏任审判长,他与合议庭成员走进法庭时,旁听席上坐了一排手拿纸笔、表情严肃的人。

  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马骏与助审员周晓栋、人民陪审员刘凤娥配合默契,提问时总能做到相互补漏。由于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庭审环节十分紧凑,整个过程都在审判长的掌控之中。

  庭审结束后,自治区高院评查组给出了非常高的评价。

  去年以来,新疆自治区高院围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主题,组织全区各级法院自上而下开展“两评查”活动,即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由于规模大、力度强,整个过程如同法院系统的一次高考,不容突击,全凭积累。

  新疆自治区高院审监二庭法官张疆华挑选参评的裁判文书时,难以取舍。院里要求每名法官至少有两件裁判文书参加评查,视文书如宝的她,哪一份都舍不得淘汰。“办理每一起案件我都竭尽全力、认真严谨,更不允许自己的文书有破绽。”张疆华的这句话掷地有声,她也以一件无懈可击的裁判文书获得了最高院表彰。

  “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新疆全区有3284件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了庭审评查,9441份裁判文书进行了文书评查,推出了15个优秀庭审、56件优秀裁判文书和12家活动先进单位。

  新疆自治区高院常务副院长杜建锡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一目标和要求,必须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差错或瑕疵。既要保证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文字内容没有疏漏,又要严格把关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同时要加大对发回重审或改判、涉诉信访、社会关注等重点案件的评查力度。总之,评查活动只有高点,没有终点。

  检察系统: 民行监督近八成抗诉再审得改判

  不久前,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某农场农民张某来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讨说法,此时,他已打了6年官司。由于承包农田的灌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张某走投无路,生活拮据。

  因不服两级法院生效判决,张某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办案人员详细了解事发经过,赶赴现场调查,找到被告方侵犯张某相邻权的关键证据,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经法院改判,张某终获80多万元赔款,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近年来,新疆全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呈增多趋势。面对各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申诉案件,新疆全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延伸司法监督触角,努力使显失公平的裁判得到及时纠正。

  “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能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康锦告诉记者,新疆全区民行检察部门在办理涉及民生、稳定和关系当地经济运行秩序、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中做了大量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把和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5年来,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000余件,审查后决定立案2000余件,提出抗诉750余件,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变率为77.2%。全区民行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和解、听证等方式使民行申诉案件息诉700余件,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公安机关: 执法规范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

  今年2月22日凌晨4时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友好南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如某报警称,其手机被两个女孩骗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他控制。两位民警随即携带现场执法记录仪赶到现场,并将犯罪嫌疑人阿某抓获。次日,在乌市幸福路附近,民警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努某抓获。民警出警过程,都被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下来。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会遇到一些蛮不讲理、强词夺理的犯罪嫌疑人,冤枉、诬陷民警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有了现场执法记录仪,我们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执法。其次,我们的证据类型将更加丰富、证据链条将更加完整。虽然一开始很多民警在镜头下感觉别扭、紧张,但坚持下来发现,规范执法的意识和取证能力提高了,犯罪嫌疑人诬告和投诉民警的情况也减少了。”友好南路派出所民警张宏武告诉记者。

  近年来,新疆各级公安机关以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为突破口,用硬件倒逼软件,以软件支持硬件,以“场所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为重点,实现“执法规范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全面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2012年以来,新疆全区公安机关投入3.6亿余元,以790个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为切入点,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具备改造条件的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目前,新疆公安机关已全面推行一线民警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为110处警车和民警配备了现场执法记录仪,在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安装同程录音录像系统,实现随案监督、随警督察和远程网络监控,强化了民警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减少无理投诉现象。

  “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不仅保护了民警,更重要的是约束了民警,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全程录音录像就好比将民警暴露在聚光灯下,促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司法行政: 建专业队伍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

  “有了聘书,我们以后再调解案件时,就更有底气了,同时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乌鲁木齐县人民调解员那比·杰太西3月15日对记者说。

  今年2月28日,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司法局向该县234名人民调解员、20名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颁发了聘书。乌鲁木齐市人民调解员聘任制从此拉开序幕,至今年4月,乌鲁木齐市51个人民调解组织的6600余名人民调解员将全部通过聘任上岗。

  此次乌鲁木齐县司法局聘用的人民调解员均经过调查走访、严格筛选最终确定,都是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基层干部群众。人民调解专家库的成员则是该县的农牧、水电、卫生等行业的业务精英和负责人,具有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的特点。

  乌鲁木齐县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专家库成员的聘期均为3年,他们在任期内要接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监督、考核,在调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考核不合格者将立即解聘。实行聘任制后,乌鲁木齐县司法局为这些调解员和专家库成员专门建立了档案,制定调解员和专家库成员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此后,该局还将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对这两类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

  “去年以来,新疆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正规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史少林告诉记者,去年全区建立驻法院(法庭)调解室158个,稳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调解工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人民调解室83个、各级医疗纠纷调解组织68个、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03个,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去年以来,新疆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强化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敏感节点矛盾纠纷的重点摸排、预防、调处工作,调解各类纠纷222682件,调解成功219493件,成功率达98.5%,有效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记者潘从武)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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