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岗区法院对两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做出决定,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是该院首次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从本月开始,该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出生于1995年11月的被告人余某多次盗窃自行车,均低价卖给废品回收站,1月31日被龙岗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年同月出生的被告人方某第一次贩卖毒品0.63克即被民警当场抓获,同一天被龙岗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两案判决现已生效。
(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