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惩治和预防协调发展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蔡宁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讲话,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一要转变观念,协调发展。反腐败包括两层含义:既要亡羊补牢,查处已经发生的腐败;更要未雨绸缪,预防可能发生的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要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是目的,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推动惩治和预防协调发展。
二要创新方法,转型发展。在综合运用各种预防手段的基础上,注重借助和依靠侦查信息平台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等,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预防、专项预防、警示教育、预防调查、预防报告等工作中的运用,努力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三要站位全局,同步发展。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中央、河南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确定和调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突出抓好民生领域、重点领域、涉农职务犯罪等预防工作,加大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努力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四要改进作风,务实发展。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要求,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优秀短片和公益广告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提升检察建议质量效果,注重预防调查成果运用,推动反腐败机制制度建设;统筹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着力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实效性,更加注重预防的效果,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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