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 童建明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对我们深刻理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性质,准确把握工作规律,提高预防服务意识和能力,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现实意义。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以促进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完善制度。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16字反腐方针,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优势,不断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查找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存在的制度漏洞,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等措施,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科学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以提高“高压线”意识为根本,深入开展预防教育。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帮助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提升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不碰违纪违法的“高压线”,守住廉洁底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以预防大格局为依托,健全预防长效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合理调配预防资源,整合社会预防力量,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常抓、长期抓。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行业、单位的联系沟通,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推动建立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健全预防长效机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