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小兵
■ 办案体悟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认为民事审判工作必须要坚持“把案件放在心上,把心用在案件上”,固守“为民”的司法指导思想。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我充分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在庭前阶段,做到工作前移,找准切入点,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充分了解他们的诉讼心态,抓住矛盾点,缩小分歧;在庭中阶段,讲究艺术,找对借力点,注重掌握好庭审节奏和气氛,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心理专家、当事人亲友、代理人等的积极性,邀请他们参与庭审、协助调解,共同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在庭后阶段,辨法析理,找好感化点,注重洞悉当事人的心理,对当事人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
我还通过巡回办案、假日办案、交通事故远程法庭、送法进社区入农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以及判后回访等形式,高效、便捷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四高四无”的工作目标,即“高调撤率、高结案率、高当庭宣判率、高案件优秀率,无发回重审、无重大改判、无不合格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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